访民“敲诈”政府,你信吗?

2015年08月28日 08:07   来源:红网   马金真

  陈旺淮是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农民。他居住的地方被政府纳入棚户区拆迁范围,因赔偿不合理,拒绝搬迁。2013年3月,他家的房屋遭镇政府强拆,开始到合肥、北京上访。期间,多次被接回,还被拘留一次。由于他全身心扑在上访上,没有经济收入,曾向政府分两次借了5300元,并留有借条,并表示领到拆迁补偿后偿还,但镇政府报案称其“敲诈勒索”,被警方刑拘、逮捕。随后,其妻李希珍步其后尘,走上上访之路。(8月26日澎湃新闻网)

  陈旺淮是不是敲诈勒索政府,只要是个明白人,看一下事情的经过,就会明白他是冤屈的。那么,法律人士对此事又是怎样的观点呢?律师曾维昶说,从立法本意和法理上来说,政府都不具有被敲诈勒索的主体资格,不能作为敲诈勒索对象;政府作为一个强大的公权机关,行政行为光明正大,阳光透明,不应该存在被威胁或者被要挟的情况,如果有,恰好说明存在不公不义的情况。

  这样看来,于法于理,陈旺淮都不应该被逮捕,但是他却被逮捕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当地政府的所作所为真是无法无天的“奇葩”。这样的“奇葩”不仅亵渎了法律,也践踏了公民的权益和尊严。请问,政府这样做,还有什么颜面要求百姓遵纪守法?

  其实,反过来想一想,百姓上访本身就应该肯定,因为他相信政府会给他以公道、邪不压正。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不这么想,他注重的只是头上的乌纱帽,所以,一有上访的风吹草动,便如临大敌,不解决问题,而是连哄带骗,再不行就想法收拾上访者,导致矛盾越来越激化,最后吃亏的还是上访者。

  这些“奇葩”对付上访者都有类似的套路。比如,一位懂法的老百姓利益被政府部门侵害了,他就讨公道,而这“奇葩”推三阻四不予解决。于是,这位老百姓不服气就要上访,但当地信访不给力,他就会到市里、省里、北京上访,“奇葩”们知道了就会派人将其“押回”。如果上访者不听劝阻,继续上访,那就变成了“缠访、闹访”,就会遭到拘留。出来再不息访,“奇葩”就量身定做个陷阱把你坑进去,让你尝尝“不听话”的滋味。陈旺淮就进了这样的陷阱,不过他更可悲,他不是钻进去的,是被推进去的。

  这些目无法纪、耍弄权力的“奇葩”,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蛀虫和拦路虎,如不追责、惩处,就实在是太奇葩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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