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执法” 加剧社会秩序失范

2014年08月22日 11:04   来源:西安晚报   戴先任

  宁波海曙区粮丰街的段塘菜场和南苑菜场,最近来了一群自称“海曙城管雇来”的人,“一辆皮卡车,一辆小货车,外地口音,好几个文满文身的彪形大汉,不穿制服,不戴标牌,还带了电警棍”。这些人对违规经营的商户粗暴对待,商户们敢怒不敢言。(8月21日《现代金报》)

  这些彪形大汉的“暴力执法”收到了很好效果,如果商户们稍有不服与不满,这些人动辄打骂,掀掉摊铺,本以“脏、乱、差”闻名的菜场,在短期内得到了较好的整治。不知来历与不穿制服却进行城管执法,还比城管执法收到了更好的效果,这种“暴力执法”得到了一些网友的认同,认为对待一些不文明行为,就需要不文明行动来制止。想来这也是纵容与指使这一行动之人的想法。

  这种暴力执法,确实能在短期内达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却会加剧与商户间的仇怨,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户占道经营的问题,而且关键并不在于能否取得治理的实效,这种暴力执法本身就不合法,甚至并不是一种执法,因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不能只顾目的正义而不顾及程序正义。

  这些人没有执法证,当记者联系城管局询问时,海曙区城管局段塘中队林队长说:“考虑到段塘和南苑菜场一直以来脏、乱、差的环境,又因为我们中队人手有限,但乱堆乱放、违停、无证摆摊、人行道停车等问题亟须解决,所以我们发动辖区保洁公司、社区、物业共同参与和管理,加派了人手。” 可是保洁公司、社区等,怎么会有城市管理的执法权呢?这种执法权怎可私相授受?这些人操外地口音,更让人怀疑不过是城管局请来的专业“打手”。

  城管局此举,一则,他们通过正常的执法,并不能达到治理的效果,自己如若暴力执法,必然招致摊贩的举报与投诉,但他们可能认为要收到执法的良好效果,必须要以违法的代价换来,所以找来了一帮“打手”替他们完成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这是他们城市管理智慧不足与黔驴技穷的表现;同时,这也是一种懒政,自己躲在幕后,不用工作,雇用他人来做本应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失职,而且雇用他人需要费用,是否动用了公共财政?果真如此,自己不工作,花钱请人工作,这还不是简单的失职渎职了,是浪费纳税人钱财的失职渎职,也是一种违纪犯法的失职渎职。

  要解决摊贩乱摆摊、乱经营的问题,终究需要的是城市管理者合理进行城市规划,给摊贩留出合理的经营位置,要尊重摊贩的经营权,对一些不文明行为,需要通过文明执法的手段解决,耐心劝导,对严重扰乱城市管理者,或是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是“有请”法律出面解决。“雇人执法”,危害甚大,这种做法不是在维护文明社会的秩序,而只会加剧社会秩序的失范,让社会变得信拳头而不信法律,损害公职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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