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安徽祁门县金字牌派出所民警朱璘在“工作晚餐”时喝酒身亡的报道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在人们纷纷质疑130万天价赔偿是否为“遮丑性代偿福利”之时,笔者看到的是又一条年轻而鲜活的生命为官场陋习买单。前车之鉴还犹在眼前,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某喝酒致陪酒人死亡、安徽大学生村官疑陪酒猝死单位宿舍、湖北地税局干部肖某在单位食堂陪餐后饮酒过量身亡……,一桩桩、一件件新闻余温还未完全消退,又曝出民警公款陪酒猝死,到底是什么值得这些年轻干部以命相博、最终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埋葬在了酒桌之上?
联想起不久前的一则报道,说的是一位母亲因担忧在浙江某国税部门做公务员的儿子,怕其应酬喝酒弄坏身体,不得不在微博上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求助,蔡奇微博回复:“告诉我你儿子在国税哪个单位?今后可以不用喝酒了。”可以说这是一位普通母亲对儿子的担心,但也一语道破了现实中存在的“官场酒文化”的陋习,或许这也正是干部命丧“酒场”的缘由。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客观的说饮酒本不是坏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尽展文人雅士高雅潇洒之风;“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尽抒朋友间的离情别意;“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道出了寻常百姓家待客的朴实热情;“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体现了战士奔赴战场、以身报国的豪迈之情,可以说从古至今,甘醇清香的美酒早已渗入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小饮数杯还可附庸风雅,但不知从何时起,当酒气渗入官场,却形成了与中国酒文化精神背道而驰的“官场酒文化”陋习,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侵害人命,想必这也是发明酿酒之古人绝不会想到之事。
有人戏言“不会喝酒,前途没有;一喝九两,重点培养;只喝饮料,领导不要;常喝嫌少,人才难找”,似乎“酒精考验”成了干部必过的一道坎,谈项目要喝酒、办审批要喝酒、想提拔要喝酒,好像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后才能好办事、“千杯不倒”、“万杯不醉”才能成为领导的“心头宝”,于是拼了命的在酒桌子上挣表现,试问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那经得住这般反复的折腾?
实际上,扭曲的“官场酒文化”弊病不小,一是容易成为滋生公款腐败的温床,拿着纳税人的钱大吃大喝,造成触目惊心的财政浪费,甚至像此次民警陪酒猝死事件居然还要按“因公牺牲”的标准进行百万赔偿,这岂不是拿群众的钱进行二次买单,势必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损害;二是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你来我往、满杯豪饮,通过“酒精考验”后成为“好兄弟”、“好哥们”,不该签的字签了、不该批的项目批了、不该提拔的提拔了,权力滥用引发新的社会不公,进一步积压了干群矛盾;三是容易助长慵懒散的歪风邪气,如果真的认为“喝好酒、能喝酒”才是最大的本事,那在工作上还有什么干劲可言,更别提动脑子去创新了,似乎工作可以拖拖拉拉,因为陪酒迟到早退也不是问题了,要陪酒可以不干工作了,如此恶性循坏党风党纪又从何谈起;四是容易成为干部身体的慢性毒药,一场又一场的官场接待、一杯又一杯的无量之酒,白酒、啤酒、红酒一起上,还没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就在身体上亮起了红灯,轻者胃不行了、肝不行了、脚痛风不能走路了,重者直接撂倒在酒桌上,年轻的生命白白为公款陪酒买单,不说对不对得起人民、对不对得起国家如此高大上的话题,最起码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吗?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年华吗?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酒桌子上的“三拍”干部还少吗?要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就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公款陪酒问题,我们很欣喜地看到,中央无论从文件上、制度上、还是派遣巡视组全国巡视的举措上,都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和魄力,大力整治腐败问题、四风问题,全民监督公款吃喝的社会力量更是逐步突显,还走不出“官场酒文化”思想怪圈的干部们,还是早日从浸染余毒的官场酒精中清醒过来,莫再拿生命为“公款陪酒”买单,莫再让酒精成为压倒干部的最后一根稻草。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