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对区原环保局局长陈柏和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陈柏和获有期徒刑11年,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3万元。去年12月初,陈柏和被市民持手机通话录音实名向纪委举报,录音中“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的说法引发热议。(南方都市报)
应该承认,在3年的时间里,这个索贿受贿共计25万元的区环保局局长,仅就涉案金额而论,并不算惊世骇俗。毕竟在“小官大贪”屡屡见诸报端的时代,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小苍蝇,在短短的时间里聚敛起惊人的财富;但陈柏和却似乎是个例外。从被举报到被查办、直至宣判,他的每一步都分外夺人眼球,而这源于以他的那句“分分钟搞垮一间厂”的“豪言壮语”。
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手握权柄的领导干部,这位陈局长想到的不是如何还辖区一片青山绿水,却是谋取私利;当对方不肯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便要“分分钟”将它“搞垮”。
陈局长能说出这样“有分量”的话,恐怕不是情急之下的口不择言,而是一种不自觉的肆无忌惮;而能有这样的“底气”,自然在于手中握有的权力:作为区环保局局长,虽然仅仅是乡科级干部,但在讲求“既要金山银山,有要绿水青山”的时代,他掌握着辖区企业的生杀与夺大权。工厂排污是否符合标准、是该照常运转还是该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全在他一句话、一支笔。因此,他可以让厂子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套用某相声中的一副对联:“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对此你是“不服不行”。
一个乡科级干部能有这样的“底气”,他的同级和上级又能具有怎样的“能量”,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分分钟能搞垮一家厂”的局长,最终却把自己搞垮了,滥用公权、贪赃枉法,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做“通行证”的官员其实并不止陈柏和一人。他们总是认为,只要有了手中的权力,自己就无所不能、畅行无阻,就应该享受特权,就应该有特殊待遇;而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监督和约束的;一旦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践踏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就一定会受到严肃的惩处。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