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完全按照流程办理”, 7月30日, 河北省女子监狱负责宣传对接的科长张向东被问到田文华减刑至18年是否合法合规时, 他用了三个 “对的” 表示肯定。然而, 田文华减刑的具体缘由, 似乎成了一个不能对外公布的机密, 就连减刑改判过程, 也成了一个只有少数人参与的事件。(7月31日 中国网)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案发, 鼎盛一时的三鹿乳业集团轰然坍塌。 66岁的董事长田文华含泪进了监狱, 6年过去,72岁高龄的田文华已改判有期, 她与家人仍然在小心翼翼地等待着两三年后其能保外就医。备受瞩目的“毒奶粉”事件,随着当事人相继入狱,此次事件得到了平息,但给消费者带来的痛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作为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田文华,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不能是个“机密”,应当公之于众。
田文华不是普通的服刑人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显得特别突出。从2003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起,广州市白云区劣质散装白酒事件、“陈化粮”事件、 “苏丹红事件”、“孔雀石绿事件”、湖北武汉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 “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毒韭菜事件、人造“新鲜红枣”事件、“毒豇豆事件”、“假葡萄酒事件”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年年发生、接踵而来,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多次幽灵重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作为三鹿毒奶粉事件的罪魁祸首,更是应当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如果达到减刑也应该将原因公之于众,这样采用说服力,相反如果被认为是“机密”,必将让人产生联想,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幕后操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 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法律依据,无期徒刑罪犯主要是在监狱有较好的表现, 监狱里有相关加分。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服刑二年以后, 可以减刑……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上述规定, 田文华减刑改判至18年, 是无期改判的最低年限, 也就是说田文华在监狱里有非常大的立功表现,试想一位古稀老人在监狱里有哪些立功的机会呢,恐怕这样机会很少,如果确实有,也应该大家知道她是如何立功的。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每一家庭及公民,我们有权利知道哪些曾经坑害我们的黑心商家是如何弃恶扬善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