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的城市出路在哪里?

2014年07月11日 10:23   来源:光明网   木须虫

  暴走,这种运动方式在各地流行起来。不过,在徐州,暴走族每天的活动场面足以惊呆任何一个外地人。据了解,在云龙湖周边每天参与暴走的有上万人,一个小时暴走7公里。由于暴走团经常占用机动车道,干扰正常交通,和车主发生矛盾,因此不少市民呼吁对暴走进行规范。(7月10日《现代快报》)

  这两年,大妈似乎成了城市的“公害”,跳广场舞占地盘、扰民,不听从管理,制造邻里对立等等,每每传出不和谐的声音。应该来说,大妈们跳广场舞是项健康有益的活动,除了能够满足健身的需求之外,还是大妈们城市生活中重要的社会交往方式。与过去同样的大妈相比,为何现在的大妈都“变坏”了?事实上,恰恰是社会富裕之后,文化需求的自然增长导致的矛盾。

  大妈扎堆对社会秩序有损,一场又一场限制式的“战争”屡屡失效,至少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供量太少,不能有效容纳和分散大妈们的需求。但凡城市有体育场,通常能够活动的只有中年以下的群体,城市有青少年宫、儿童游乐场,何时见过老年宫、老年游乐场?当然,有的城市有老年人活动中心,但通常也只是针对机关退休人员的。至于社区,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活动场地的配建只是奢望。供量的瓶颈,只会让大妈们在广场、公园处堆积。

  二是大妈缺少多元化文化健身释放的途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妈这个群体本身能力的欠缺,也有民间各类社团培育引导不够,里面有专业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的制约。这又让大妈们对文化健身的需求,归结到简单、低成本的满足。所以,如广场舞之类,简单、经济、实用的活动,能够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此番,发生在徐州的“万人暴走”活动,不过是大妈广场舞的“变种”,一样的原理、一样的性质,只是带来的负面影响,从广场换到路上,变成城市交通的危害。对此,加强管理与规范很必然,但是所涉人多,又难免不会跌入法不责众的困境,让城市管理者管理起来面临疏堵两难的选择。

  其实,别说是大妈,任何活动只要是人多,必然会对公共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如城市文化、旅游、体育等大型活动,都会给当地居民带来不便,只不过是因为正当和临时性而容易被人所忽视。所以,对待大妈不在于她们跳广场舞还是暴走,而在于如何改变大妈们扎堆的选择。正解是城市应当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建设更多的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群众性文化体育的引导,培育门类齐全的文化体育组织,多途径分流她们的脚步,而不是管是她们的腿。虽然,这是不是朝夕之功,但是城市“大妈”问题本质是文化供给的缺失,决定了这是解决问题的必由途径。(木须虫)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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