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宝”能否成为农民之宝

2014年05月23日 14:40   来源:广州日报   连海平

  日前,由安徽农民、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聚划算平台等联合推出的“首个互联网定制私人农场”开始启动,这一投资项目被形象地称为“耕地宝”。

  毫无疑问,“耕地宝”是“余额宝”的姐妹篇。“余额宝”是将老百姓的散钱聚集起来再投资,“耕地宝”则是将农民的闲置土地利用起来投入再生产。“余额宝”用户可以获得浮动利息收益,“耕地宝”用户主要获得该私人农场的专供产品,如无公害蔬菜。土地流转搭上电商快车,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创造更高效益,让老一辈不懂互联网的农民通过电商中介分享互联网经济红利,又使社会闲散资金找到出路,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就前景而言,“余额宝”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业界也褒贬不一,“耕地宝”恰恰相反,它应“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运而生,可谓“根正苗红”。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背景下,“耕地宝”无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新模式。可以预见,若有进一步的土地政策支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也不是没有可能。

  另外,“耕地宝”还涉及农村土地、农民权益等问题,显然要比“余额宝”复杂得多。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承包耕流转面积达到3.4亿亩,流转比例达到26%。土地流转体量很大,流转纠纷也不少,部分原因在于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譬如,一些村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优势地位,强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变相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或者,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签订规范合同或协议,没有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埋下纠纷隐患。据报道,全国近40%的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2013年受理土地流转纠纷达18.8万件。土地流转为农民而设,保障农民权益乃重中之重,“耕地宝”又要如何越跨过这个陷阱,避免出现侵害农民权益现象?这个问题显然需要小心求证。

  另一头,“耕地宝”如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由于土地流转半径增大、农业种植存在各种风险(其中也包括种植者的道德风险),投资者也不大可能亲临现场,监督农业生产。作为中介组织,“耕地宝”有什么办法降低这种风险,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有些农场运用科技手段,通过互联网和手机,以视频形式实时观察、监督作物生长情况,“耕地宝”也可以考虑。“耕地宝”发展得好,对农民就是一个宝,不妨且行且完善。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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