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交通厅长走出“腐败高发区”

2014年05月21日 07:27   来源:广州日报   张涨

 

  清廉的官员各有各的清廉,贪腐的官员却都有权力集中、缺少监督的相似诱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谓的腐败高发区才能转危为安。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受贿案开审,其前任卢万里也因贪腐判死。近年来,交通系统官员密集落马,交通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年来全国已有14名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落马。

  交通厅长成为“腐败高危人群”,一方面有波及范围广“传染性强”的特点:历数14名落马的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竟涉及全国10个省份;另一方面还呈现出前后任连续被查的“遗传病”特性:河南连续4任、贵州连续2任厅长皆落马。当然,将交通系统所有官员一棒子打死也不客观,无论是哪个部门,都不可能保证不出现贪腐分子。但全国如此广度、频度的厅官落马,乃至前任被处以极刑都没能阻止继任者再踏进同一条河流,交通系统成腐败高发区是不争的事实,恐怕不能用偶然来解释。

  若要从腐败官员身上找主观原因,凡是突破了底线的官员,自身价值观歪曲、法律观念淡薄多是通病。但交通系统官员对贪腐缺少“抵抗力”却并非是先天缺陷。比如河南几任落马交通厅长,东窗事发前都曾就反腐留下名言警句。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省委保证:“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尽管这些誓言当时是否出自真心已难以考证,但也说明探究贪腐高发区的形成不能光从个人思想观念找原因,哪怕本想当个好官的,也可能腐化变质。

  腐败高发区是怎样炼成的?恐怕还得向制度求解。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动辄上亿的项目集中在交通系统,制度设计稍有疏漏便很容易滋生腐败。以程孟仁案为例,作为全省交通系统主要负责人,权力高度集中,其下属也唯命是从、投其所好。相关材料透露,有些项目本该通过招投标,但因程孟仁事先“打招呼”,工程说给谁就给谁。从经济学上分析,腐败形成也有成本与收益考量。当厅长的一个招呼便能换来上百万元的好处费,绝对的权力必将朝着收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当下属部门都如此“善解人意”,将各种规章制度视如无物,贪腐的成本也就无限趋近于零。

  程孟仁案只是交通系统制度不完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高峰期,作为基建项目的大头,交通系统资源集中,项目审批却常遭诟病封闭运行。领导权力缺少监督,行政部门与下属企业切割不清……种种积弊必然导致“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这才是腐败高发区形成的直接土壤。

  反腐打老虎当然不能松懈,但更应着力铲除贪官产生的土壤,才能长期防腐。比如交通建设项目应由交通、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共同管理。项目、资金、运营、监管各环节相互分离、彼此制衡,才能让权力规范运行。关键还是执行问题,若再有领导打招呼、批条子,制度防火墙应具备足够的硬度。

  将聚光灯对准交通系统,其实也是警醒其他部门。曾有媒体盘点“官场十大高危岗位”,与交通厅长一起上榜的还有国土局长、组织部长、安监局长等。清廉的官员各有各的清廉,贪腐的官员却都有权力集中、缺少监督的相似诱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谓的腐败高发区才能转危为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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