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浙江杭州5月10日发生规模性群众聚集。有专家统计,近年来国内与垃圾焚烧、填埋有关的较大规模民意事件已有13起,大多发生在国内经济最发达、环保标准最严的地区。
是什么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厂避之唯恐不及?住建部环境卫生标准委员会主任张益曾分析原因: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偏低;缺乏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平等有效的沟通机制;二恶英污染被“妖魔化”。
记者一位朋友供职于杭州的一家环保技术企业,所住小区离引发此次事件的垃圾焚烧项目规划选址直线距离12公里,他的观点可为印证:“即使技术上使人相信了,也没法根除不信任感;即使现在说都达标、没问题,但谁能保证日后垃圾焚烧规范、安全?”他说,除了担心污染,也担心由此带来的“负附加值”——居民担忧自有房产价值缩水,开发商担忧楼盘销售受连累,连一些原本有落户意向的商业项目也“望风而逃”。
垃圾处置设施要不要建?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有人说,垃圾围城和雾霾遮城、污水绕城、交通堵城一起,已成为城市建设“四大病”。就像每个家庭都要有卫生间一样,每个城市都需要垃圾处置点。杭州市一位负责人坦言:“我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垃圾拿到别的地方去处理。”近年杭州市区垃圾年增长率在10%左右,已有的4座垃圾焚烧厂、2座填埋场早就力不从心。像2006年竣工的天子岭第二垃圾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24.5年,可几年时间就用光将近20年的量,现在库容已不足6年。
换个角度看,群众对环境的深切关心、热情参与,与政府规划项目的初衷和目标本来就一致,这也正是互信和沟通的坚固基础。只是,解开心结的工作,却总没那么顺畅。
其实,今年4月杭州公示2014年重点规划工程项目后,这一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就引致周边不少居民反对。虽然沟通对话渠道相对通畅、专家参加的沟通会也已举行,但群众的情绪并没有理顺。“沟通不畅当然会引来猜疑。”前文提及的那位朋友说得很实在,“很多人是在公示后才知道有这样一个项目的”。的确,像垃圾处理这样的敏感问题,政府更须超前谋划、同步沟通,尽量放低身段,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些,把群众顾虑打消得更彻底些。
实际上,在协调利益上,杭州还是有经验的。比如杭州改善危旧房,新增卫生间面积有大小、朝向有不同,怎么分配才摆得平?通过搭建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协商平台,解决了“厕所分配难题”,成为“民主促民生”的典型案例。这种从群众中来、从基层中来的治理经验,其实也应该运用于垃圾处理等更多民生领域。
对公众来说,“利益可诉求,表达须理性”。无论什么群体、什么样的诉求,都应通过合法渠道、采用理性手段表达,不能把“表达利益诉求”当作越过法律边界的借口。也唯有依法、理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诉求表达更充分、更有效,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说到底,环保还得公众参与。杭州市区生活小区98%实行垃圾分类,但一项民意调查中仍有超过60%的居民表示日常垃圾分类容易搞错,而全市约有70%的垃圾分类不合格。垃圾分类投放可从源头减量,这正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小事”。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公众不仅是要维护权利,同样也要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
(作者为本报浙江分社记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