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裸官” 切勿坐等腐败利益全身而退

2014年04月15日 07:30   来源:长江日报   肖畅

  当前反腐进程中,一些现象表明,中央、地方对“裸官”的管治措施正在加大力度。随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裸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各地已陆续展开调整“裸官”岗位的行动,最严厉举措当属“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当前不少贪腐案件中,官员中的“裸官”比例显著上升。

  治理“裸官”是反腐重头戏,符合社会民心。如何在党纪国法的轨道下,有效防止官员以转移私人财产的方式处置腐败利益,使其变相合法化,是摆在反腐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也是难题。理论上,“裸官”不能和贪腐官员直接画等号,但“裸官”往往是腐败的重要线索和征兆,海外转移资产往往体现为清除腐败证据的手段,且这种方式本身透露出政治忠诚度低,所以拿出强硬手段管治“裸官”是毫无疑问的、理所应当的反腐体现。

  中央已拿出反腐要“沉疴务去”的决心,当前空前力度的反腐不是一次例行整风,而是迎着根本问题而去。由此,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是有衔接的,斩断腐败利益链的根本目的是提供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以改革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在这个背景下,海外转移家产也好,当前集中出现的转卖房产也好,这种种现象均要引起警惕,这些都可能意味着腐败利益在寻找后路,在钻营时间空当和法律漏洞。总之,不能在反腐发力的同时,一面坐等腐败利益转移、腾挪、变身,从而变相合法化,成为既成事实。

  腐败造成的危害,直接一面是官员自身的腐化,深层的一面则是公共财富被侵吞,乃至社会利益格局为腐败利益操纵。当前大量腐败窝案的查处表明,腐败利益链随着时间越来越绵密、复杂化,一旦格局坐大,就很难撼动,财富、身份形成了无形的门槛。加大反腐力度,不能不考虑到腐败利益所形成的格局,不能不考虑到腐败利益链条复杂衍伸,以致形成自我“销赃”、自我“洗白”的能量。

  不可否认,那些腐败官员中,尤其是到了“老虎”的层级,腐败利益转移、洗白、合法化的空间可能都是巨大的。那些大大小小的“裸官”,可能都有着常人不具备的海外资产转移能力。某种意义上,越是腐败,贪腐越是巨大,腐败利益转移的渠道可能越多,越是容易逃避追赃,甚至提前洗清了证据,让反腐难以下手,增加了办案难度。管治“裸官”的反腐手段,其实已经超越了个案办理的层面。

  在反腐力度空前加大的当下,腐败利益转移的现象也在加剧。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扩围、不动产登记条例开始动议、草拟之时,一些地方出现房产集中变卖现象,早有舆论质疑腐败利益开始变卖、兑现的可能性。与“裸官”类似的这些手段,正在让不少腐败利益走向查无可查的阶段,这在无形中形成了反腐与腐败利益角力的“时间差”。

  加大力度管治“裸官”,一个关键意义正在于堵死腐败利益转移的关口,这既是反腐自身应有的努力,也是为清退腐败利益、净化社会利益格局赢得时机与条件。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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