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明水县网友董友和肖春风向人民网黑龙江频道反映,他们这个穷县在2013年新建了5幢“豪华衙门”,可1996年董友垫付的乡镇中学建设费近19万元、肖春风开饭店赊给派出所的近9千元饭费,到现在18年了,也要不回来。(4月8日人民网)
在百度里搜黑龙江省明水县,可以看到这里过去的确是穷县,至于有多穷,从他的帽子就可以看出来:国家贫困县、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十弱县”……而今,穷县已经变了样,看看县政府大楼,确实还有些“气势”。
然而,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一般平民百姓,欠了别人的钱,都应该及时还清,更何况是政府,不管这个县是穷还是富,欠了别人的钱,就应该按时如数还,否则,不仅债主有怨气,就连政府的公信力都会受损。
犹记得前段时间的“猪蹄风波”,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在当地一家餐馆3年欠下70万元白条,以致餐馆老板不得不在店外挂横幅讨账。最后的结果就是钱是还上了,但是镇党委书记也被免职,如此闹剧,难道又要重演?
再者说了,既然当地有这些钱修建不管是豪华还是普通的政府大楼,说明当地还是有一定的财力,那么是不是就应当换位思考一下呢?如果有钱不还,那到底政府是什么逻辑,是要耍赖到底呢,还是耍大牌,觉得这么点钱看不上眼?亦或者说是“民不与官斗”的思想作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所以,当年的老板想要要回当年的欠债,实属理所当然,而当地政府也应当认真对待,将当年的钱认真查一查,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弄清楚到底欠没欠债,如果欠了,到底该给别人多少,如果没欠,那也应该说个明白,也好还群众一个清楚,还政府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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