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成“快餐楼”让居民情何以堪?

2014年04月08日 07:03   来源:红网   苗凤军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相较之下,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4月7日《南方都市报》)

  浙江奉化出现“楼碎碎”,本让群众很是意外,而今天专家一席话,相信意外的群众这回已经傻眼了。中国的楼房尤其是八九十年代的很多楼房其寿命平均才30多年,产权70年的楼房,30多年就倒塌了,这让拼搏一辈子的小老百姓情何以堪?假如他们中的某些人刚还完房贷,高兴劲没过多久,就遇上了房屋倒塌,好不容易拥有的房子在一瞬间毁于一旦,甚至可能因此而失去亲人,这种可怕的结果,如何能让人不担心?

  承载了一辈子盼望的住宅成了快餐楼,只有三十年的寿命,那后半生呢?群众老了,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我们群众还能住得起房吗?还能够买得起房吗?我们的后半生怎么办?或者是累得吐血也要再拼出一套房来,让自己老年无忧吗?

  房子买了,住得每天是提心掉胆,出现这事的原因是什么,开发商做房产只为赚钱,所开发出来的建筑大多是豆腐渣工程,哪里管群众的死活。政府对于居民楼建设监管不到位,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收钱对问题就视而不见,才出现了今天新闻中浙江奉化楼碎碎事件,还出现了新闻中所报道的其他省市地区居民楼意外倒塌事件的发生,让偶然现象变成越来越多的必然现象,真是伤民,伤政啊!

  浙江奉化的居民楼倒塌了,有人问当地政府应该赔偿吗?按理说当地政府只是监管单位,真正获得最大利益的应该是开发商,开发商应该承担大责,可是在这个事件中,正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才造成了这样的严重的事件,因此当地政府部门应该赔偿,不仅仅应该赔偿,更应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还有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正是他们勾肩搭背才出现了严重伤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的,更不能姑息,毕竟群众利益没小事。此外,只有对类似事件出现一起,重责一起,才不会再出现开发商在建设任何建筑时投机取巧,为未来的安全埋下隐患的事件出现。对于出现这样的问题,法律的惩罚,只有让当事人感觉到心惊肉跳了,今后群众所居住的居民楼的质量才会有保障,百姓的生活才会安居乐业。

  浙江奉化出现了“楼碎碎”,相关专家说中国在未来不久的时间内要出现大批的楼碎碎,这不是一个好消息,面对这样的困境,全国各地方的政府部门都应该有作为了,立刻对八、九十年代的居民楼进行排查,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问题,切不可再等下去了,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件,百姓的生命堪忧,政府部门的责任更会失去。最后希望政府部门的努力,能够早一天挽救这些“楼碎碎”,让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同时通过政府部门的努力让“楼碎碎”事件早一天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让百姓无忧,中国梦才会雄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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