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前一天曝出的“中石化入职一年研究生受贿6万元”的事件,文中涉及的中石化下属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昨天作出回应,称坚决支持依法严惩受贿研究生,同时否认了公司内部存在所谓的“索贿受贿”行规。(3月12日《北京青年报》)
一般情况下,不管你“做贼”了没有,“高明”的做法是不吭声,舆论的热度过两天就过去了,你也就没事了。而中石化却在此“风口浪尖”上,面对全国网民的“怀疑”有“勇气”站出来说不存在“行规”。笔者想为此回应叫个好,当然,这个“好”并非指其观点,而是态度。认真来说,笔者认为中石化说不存在“行规”完全是自说自话。
中石化称,乔红程索贿受贿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其在庭审中所说“行规”绝不存在。而且受贿6万元是索贿行为,而不是行贿公司按“行规”主动打点的行为。
不管是被动受贿,还是主动索贿,背后都隐约浮现出“行规”的魅影。只要是一个正常人用脚就能想到,就算是乔红程主动索贿,要是没有所谓的“行规”存在,谁会白白地把6万大元双手奉上,就是给亲爹亲妈也不会这么痛快。
至于中石化说,其公司采购管理以及业务流程是严密规范的,落实项目集中采购、分段管理、集体评议、分级授权、监督制约,实现采购决策、操作和监督的分离。同时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将采购部分为采买组、催交组、检验组、物流组和综合组,使计划、采买、催交、检验、支付等岗位做到切实分离,并要求“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不可否认,中石化的采购及项目管理是相当严密的。但这只是“明规”。但正是由于“行规”即“潜规则”的存在,这些“明规”很可能成为装饰的“稻草人”、“纸老虎”。在百度搜索上键入“中石化的腐败案”,有15万条之多,一个个腐败的事实和触目惊心的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如果不存在“行规”,怎么这么多的中石化人如飞蛾扑火一样“前赴后继”。想想看,一个入职不到一年的大学生就能受贿6万元。
证明自己不存在“行规”的最好方法,不是自说自话。要是真的想证明“清白”,最好、最有效的做法是对外界公开整个系统的个人收入、不动产等信息。你敢吗?或者主动请中纪委来查,还自己的“清白”,而不像中石油一查就查出了一窝“老虎”“苍蝇”。
要是中石化没有这样的“勇气”,中纪委也应主动介入,一来回应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二来给中石化有一个交待,要不中石化挺委屈的。毕竟中石化每年有成千上百亿的项目要过手,还让不让人家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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