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探路

2014年07月02日 07:19   来源:广州日报   管同伟(广东金融学院教授)

  备受关注的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中石化日前发布公告称,辖下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经重组后,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在三季度前完成融资。

  中石化引资方案意义重大,其示范效应远超方案本身。

  其一,或启垄断央企民营化先河。长期以来,我国若干大型央企弊端丛生,根源在于垄断。央企凭借独特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但其就业与利润贡献,下对不起民众厚望,上有愧国家重托。大型央企改制上市后,仍然是一股独大,体现在公司治理中,就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关系无法落到实处,一人独大全民股东权利被实际架空。由此带来大量决策失误、公司行为失当与个人甚至集体的道德风险,以致一些大型央企非但未能给国家守好财、用好财、管好财,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出应有贡献,反而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

  因此,央企改革势在必行,在新一轮改革中,央企特别是大型央企的改革能否迈出实质性步伐,是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获得新的改革红利的关键所在。中石化引资方案的推出,正当其时,这将成为央企改革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因为根据方案,引入资本所持销售公司股权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将至少持有30%的股份。按照销售公司当前盈利能力,资产整体作价可达3000亿元,若按照30%的入股比例算,可吸纳社会和民营资本约1000亿元入股。大规模民营资本的进入,可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这对中石化推进混合所有制试验,实践混合所有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效益。我国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本该成为股市的定海神针,让广大投资者放心,但实际表现不尽如人意。因此,中国股市要转好,必须以一些大型央企完善公司治理为带动引擎,而这也需要实行股权改革,引进非同质的战略投资者。中石化的引资方案对投资者的选择体现“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引入的资本能为公司带来技术、管理、市场、新业务等的增值效益。公司治理中提出的“长期激励”亦留下公司未来或进行股权激励的空间。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中石化将充分挖掘零售端的隐含商业价值,从油品提供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如果中石化引资战略效应真能如愿实现,则产业链相关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有望,业绩增效有望。

  总之,中石化引资方案的如期公布,是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起标志性事件。中石化若能顺势而为,以一种开放的战略思维、本着市场化的操作流程和思路,主动邀民营经济加盟,不仅可以凸显这艘“央企航母”改革的决心和气度,更可显出对新环境下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改革内在要求的理解把握和实践上的先行一步。对此,尚有待观望。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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