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宠风潮的盛行,一批以“免费领养”为噱头、实则让人“贷款买猫”的商家出现了。他们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设宠物领养馆,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对宠物的喜爱推出所谓的“免费领养”模式。然而,这背后隐藏诸多猫腻,其中“猫贷”现象尤为值得关注。(1月5日南风窗)
以领养取代购买,为流浪动物营造一个温馨的港湾,这一行为饱含着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是一种充满人文关怀的养宠理念。但“猫贷”的出现却让这一美好愿景变了味儿,其本质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宠物的喜爱,以“免费领养”为幌子,诱导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商家通过提高宠物用品价格、设置高额违约金等方式,将活体成本和宠物用品成本都转嫁到“猫贷”之中。这使得宠物及其用品销售成为一本万利的生意。
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猫财两空”的境地。许多消费者在领养小猫后,遭遇了小猫死亡的悲剧。同时,他们还要承担每月多达数百元的宠物用品费用。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也让他们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
事实上,商家的行为已背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商家在销售宠物和宠物用品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故意抬高价格、设置高额违约金,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宠物和宠物用品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行为无疑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商家在销售宠物时,若存在“星期猫”等问题,也与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相悖。商家在销售前应确保宠物健康状况良好,符合防疫要求。刻意隐瞒宠物健康状况,将有健康问题的宠物销售给消费者,不仅危害消费者的权益,亦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隐患。此外,商家还涉嫌违反合同法。商家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不合理的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比如在宠物死亡后,消费者仍须支付高额违约金,这违背了合同的公平原则。
不能任由不良商家明目张胆地进行诱导消费和虚假宣传。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宠物领养的标准、流程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例如,规定商家不得设置不合理的贷款条款,禁止商家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对商业售卖和公益领养划出清晰界线。同时,对宠物活体交易、宠物用品销售等环节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管规范,让宠物领养市场有法可依。
政府还可以建立宠物领养信息共享平台,将宠物领养的详细情形进行公开,包括宠物的健康状况、领养记录、商家的信誉等,让消费者得以通过平台查询宠物领养的相关细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欺诈。
面对“免费领养”的种种猫腻,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宠物领养的相关知识,选择正规的宠物领养机构。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宠物领养的价格、质量、服务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从长远来看,宠物领养领域所面临的问题,促使我们深入思考类似“粗放式公益”该以何种姿态与现代社会实现有效“接驳”。这不仅关乎宠物领养的健康发展,更涉及社会的整体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