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一名女婴被家人遗弃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后被发现已不幸夭折。该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昨日南都记者辗转找到女婴父母。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女婴被遗弃前已死亡的说法,女婴父亲辩称,“我把孩子放在婴儿岛门口时,她还是活的。”(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一个收容弃婴的机构,弃婴岛自从建立伊始就饱受争议,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弃婴岛的建立,对弃婴行为客观上起到了一种鼓励,这则新闻似乎更是印证了这个担心,即如果不是父母的遗弃,这个女婴未必就会死亡。在此,我们不去争论女婴的死亡是在遗弃前还是在遗弃后,而是应该回到弃婴这一行为的肇事起点。
“肺炎”、“先天严重畸形”、“打工”、“住院已花费一万多”、“难以治愈”……当这些词汇综合交织在一起,最终产生遗弃女婴结果的时候,我们似乎不应该过于谴责弃婴父母,这也不能说明弃婴岛的建立是对弃婴行为的变相鼓励。
中国有句古话叫“虎毒不食子”,试想若非真的是走投无路,迫不得已,有哪个父母会抛弃自己的心头肉?更不可因此而去否认弃婴岛建立的善意,并且去怀疑弃婴岛所起到的客观作用。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每年大约会有100万个具有先天疾病的婴儿诞生,而且这个数据还是产检所不能够规避的,就像该弃婴事件中的父亲所说的那样,之前已经做了婚前检查,都没有出现问题。由此可见,有些悲剧真的是人力所不能及的,而可以做的,就是要建立相关的医疗和社会救济机制,建立像类似于弃婴岛这样的福利机构,尽人力为更多的婴儿提供一个避风的港湾。
进一步来讲,弃婴这一行为本身违法,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弃婴本身有生存权。那么,在家庭条件困难,疾病无法医治的前提下,建立弃婴岛也不失为一种保护弃婴合法权力的措施,甚至从某种意义来讲,不管是对弃婴还是他们的父母都是最大限度的完美结局。
在理清法律界限的同时,我们还需看到,这一行为背后,凸显的仍旧是社会救济的乏力,让一个家庭因无力救治自己的孩子,最终选择遗弃的方式来为先天疾病儿争取生存的可能性,这应当是社会之痛。
所以,面对迫不得已而选择遗弃孩子的父母,我们在看到需要增强其法律意识之外,更需要看到的是社会救济的短板与乏力。这就要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那些贫困家庭给予更多的关爱,同时还需要健全医疗救助体系,不使一些贫困的家庭因病返贫,或者是因病无钱医治,最终选择遗弃孩子而造成悲剧。
在此语境下,弃婴岛的建立正是题中之义,因为它给了更多弃婴生的希望。但如果想让一个家庭更加幸福美满,不会因孩子的先天疾病而破碎,还需补上社会救济这块短板。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