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者被判死刑 伦理底线是社会正常的生命线

2014年02月24日 08:07   来源:长江日报   梅明蕾

  复旦投毒案的判决终于有了结果。一审被判死刑的被告林森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出的一些信息留下思考空间。林承认其与死者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矛盾,只是“那段时间一直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负面情绪”。当记者提及其所为突破了他作为一名医学院的学生“应该怀有悲悯之心”的“底线”时,他表示“这些东西是需要学习的”。

  其实严格说来,“怀有悲悯之心”只是一名以行医为志业者的职业伦理,应该远高于最起码的社会道德底线。也就是说,你林森浩哪怕是一名与医道毫不沾边的普通人,也断然不可因自己负面情绪的失控,而做出夺人性命的蠢事。然而遗憾的是,近些年社会上频出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案件,因一时冲动而轻易突破社会道德底线者难以计数,“拳头强于说理”几成集体无意识,暴戾之气四下弥漫则成大家共同的感受。

  诚然,也正如林森浩所言,何谓底线也是需要学习的。而换位观之,政府、社会乃至家庭或更应在公民的底线教育上下大功夫,以使维系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序良俗、行为边界深入民心,人人对其敬畏有加。检讨这方面数十年的历史,似可以传播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则戏说聊画其神:上小学时被教导要“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上中学时则被告知要遵纪守法,到了大学和读研阶段,则被提醒如厕后要冲水。一面是高度意识形态化的说教,一面是初涉世事的“小儿科”,所谓的底线教育,说到底,几乎付之阙如。

  事实上,人们都意识到,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或底线并非孤立存在,其通常受到每一个社会成员职业伦理水准的影响。换言之,当医生不再专注于治病救人而以获利为最高目标;当学者不再以学术为志业而视抄袭为正常;当记者不再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放弃揭示真相的职责;当官员无视民意而将公权力仅仅作为寻租的筹码……总之,当所有职业伦理的底线都被一再突破时,我们就不要指望这个社会处于正常状态,所谓礼崩乐坏,乱相丛生,则是可以预料的情境。

  说到社会伦常,其实并非一成不变,传统的三纲五常,现代的平等、互利、诚信,西方的权利、义务的平衡,当下不断宣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各有其源流、承继、语境和变革,相互间既存差异,亦有交集。而其间的共识,则是对“底线”的强调和守持,正如坊间所言:你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唯有如此,一个社会才可能正常、安泰。

  具体到我们的当下社会,窃以为,不妨从强化职业伦理的底线做起;既然“官本位”的现实不可改变,则更应将政府官员守持其职业伦理底线置于首位。至于其中的操作性,历史的经验表明,法治和教育,哪一条腿都不能短。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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