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发布不能屈从于家禽业怨声

2014年02月12日 08:13   来源:法制日报   乔新生

  政府应当改进禽流感疫情披露的方式,在加大对禽流感疫情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建立更加系统的网络平台,从而实现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规范化

  广东广西乃至全国其他地方家禽行业协会近日纷纷向当地政府提出,要求停止有关H7N9的疫情通道,避免过于密集的疫情通报给中国家禽行业带来灭顶之灾。这是我国政府进入信息化时代所面临的重要难题,也是考验政府信息平衡能力的重要课题。

  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2003年爆发大规模的非典型肺炎疫情之后,我国政府痛定思痛,决定改进信息通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促使政府必须公开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为了防止出现类似于非典型肺炎疫情那样的悲剧,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密集地向社会通报禽流感的疫情,这样做虽然充分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也在客观上给中国的家禽饲养行业带来了灭顶之灾。正因为如此,全国家禽行业协会才会要求地方政府减少有关禽流感疫情通报信息,防止由于禽流感疫情信息泛滥而导致整个行业承受巨大的压力。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常规性的禽流感疫情通报,可能会增加消费者的“免疫力”。换句话说,新闻媒体及时通报有关地方禽流感病毒的发现情况,可能会让消费者不再对禽流感的疫情爆发感到担心,因为政府的及时通报以及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可能会避免大规模的疫情再次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正在以密集的禽流感疫情通报机制,为整个家禽行业增加“免疫力”,即使个别地方和企业出现了大规模的禽流感疫情,由于政府信息通报及时准确,也不会造成大规模的恐慌。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对各级地方政府及时通报禽流感病毒发现行为表示赞赏,至于广东广西乃至全国其他地方家禽行业协会所表达的担心,实际上是杯弓蛇影,是家禽行业长期隐瞒禽流感疫情爆发的真相,从而导致整个行业失去消费者信任而发出的哀叹。

  不通报禽流感疫情,无助于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才能增加社会的免疫力,也才能督促整个行业加大技术投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学者认为,公共卫生防疫不应该向产业利益作出让步,不能以减少禽流感疫情通报的次数,来拯救整个家禽行业。这是一种非常有见地的结论。不过,部分学者也认为,对于爆发的大规模禽流感疫情,政府应当及时通报,但是,应当给予家禽养殖企业必要的补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行业继续生存下去。

  笔者的观点是,政府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力界限,必须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如果家禽行业整体缺乏公信力,禽流感疫情频繁出现,那么,就应该想方设法督促行业加强整改,而不是通过补贴的方式来解决行业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坦率地说,在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问题上,政府正在依法办事,如果屈从于家禽行业协会的压力,而作出错误的选择,并且向家禽行业实施补贴,那么,中国的家禽行业将很快失去竞争力。

  当前我国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必须照顾到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在多元化时代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点。政府在禽流感疫情信息披露方面并没有做错什么,相反地,少数地方政府在信息披露方面仍然存在着重大疏漏。

  因此,应当改进禽流感疫情披露的方式,在加大对禽流感疫情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建立更加系统的网络平台,从而实现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规范化。今后政府应当依托农业部网站或者建立专门的防疫网站,针对全国各地出现的禽流感乃至其他流行性疾病的分布情况,建立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更新有关信息,并且提醒新闻媒体关注。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培训新闻媒体相关记者,增加他们的科学知识,指导他们准确发布有关重大疫情的信息。只有实现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才能让困扰家禽行业的问题得到解决,也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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