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记者近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荣强称,此事性质极其严重,局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启动调查。(1月22日 《南方都市报》)
的确,公车私用并没有直接违背哪部法律,但如果说“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就是彻头彻尾的狡辩和耍无赖。公车应该怎么用,也许没有详细规定,但公车姓公,不管怎么用都不能私用,这是常识,也是底线。
2013年以来,中央至少发布15条禁令,以“严禁”、“严查”的口吻砍除官员的“灰色利益”,给公务员套上“紧箍咒”,公车私用更是明令禁止,毫不含糊。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也称,曾反复强调不能公车私用,几乎逢会必讲,可还是出现了“公车私用不违法”的混账论调。值得深思的是,还有多少官员没把中央禁令放在眼里,对制度纪律阳奉阴违?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开公车打高尔夫球”事件不仅仅是公车私用的问题。傅贤达这种无视纪律、漠视制度的官员,都能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这样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显然是有问题的。高尔夫球卡是否存在利益交换、权力寻租,更不能只听他一面之词,相关部门必须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
党中央反复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现在看来,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制度真正成为关权力的笼子,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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