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昨日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处长大人每周末都会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遭到曝光后,本人承认公车私用不对,但自己又说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明知公车私用不对,处长大人为何还敢狡辩呢?
处长大人私用公车,寻根究源在于长期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对于公车私用危害认识不清,造成思想上不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未能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处长大人明知故犯、强词多理,根子在于对于公车私用监管不力,处罚不严,针对性制度不健全,“人家公车没捉到,我被捉到了”,留有侥幸的心理空间。
公车私用是一种典型的以公谋私的现象,它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机关的不正之风,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加以纠正。
最重要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从理念上认识到公车私用的错误性、严重性。行政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公车私用和打造服务性政府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只有从源头认识到以权谋私的性质,公车私用的现象才能真正杜绝。
假如单位对公车的管理非常严格,任何公车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审核,任何公车使用后都必须经过阳光公示,任何公车的使用过程都必须经过录像监控,那么,这些人还敢私用公车吗?假如我们对公车私用的情况进行严厉处罚,对公车使用人、单位责任人、单位监管人进行责任追究,进行加倍处罚,进行曝光批评,那么,他们就不敢公车私用了。
总之,只有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消除“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建立和完善制约公车私用的制度,加大执行处罚力度,让人们知道公车私用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是可耻的,公车私用者才不敢胆大妄为、强词狡辩,这种现象才会得到有效制止。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