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判决难愈贩婴案伤痕

2014年01月15日 07:16   来源:京华时报   欧阳晨雨

  虽然此次大张旗鼓地将“害群之马”诉于法律,是否还有其他“老鼠屎”或“灯下黑”存在,这也是有关部门需要引以为戒、着力预防的地方。

  经过半年多时间,富平贩婴案终于尘埃落定。1月14日上午9时,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被控拐卖儿童一案宣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淑侠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判处张淑侠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这个颇为严厉的判决结果,无论对张淑侠本人,还是法律专家、普通公众,都有起码的心理准备。身为白衣天使,却以获利为目的,利用诊疗之便,拐卖多名新生婴儿,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属于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无疑符合判处死刑的犯罪构成要件。从社会舆论看,甚至不乏更为严厉的定罪量刑呼声。

  如今,虽然法槌已经重重落下,无良医生张淑侠被判处死缓,但这起震惊全国、备受瞩目的特大案件却未画上句号。经过法庭调查发现,最终确认张淑侠拐卖儿童案6起,涉及7个婴儿。但根据之前的报道,当富平贩婴案浮出水面后,警方曾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达26起;除了张淑侠本人外,涉案人员还有8人。对于其余的20起案件以及有关涉案人员,是否有了调查结果,法庭应当公布调查过程,彻底消除公众的疑虑。

  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属、医疗机构等带来的创伤,不会因张淑侠被绳之以法而立刻修复。如果有关部门或组织不能跟进,施以心理辅导服务等,不良后果可能还将蔓延和膨胀。

  对于原本就医患矛盾紧张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群体,富平贩婴案的出现无疑雪上加霜。当道德底线被轻易地撕裂,社会公众对医院的信任指数势必会被拉低。医院方面不能将富平贩婴案作为与己无干的孤立个案,而应痛定思痛,在出台亲民便民举措、提高医疗过程透明度上下更多功夫,以十足的诚意化解医患关系坚冰。

  此外,虽然此次大张旗鼓地将“害群之马”诉于法律,之前因这起贩婴案,陕西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一批官员也遭到免职处罚。但是卫生监管力量和监管机制的漏洞,是否真正做到了亡羊补牢?是否还有其他“老鼠屎”或“灯下黑”存在,这也是有关部门需要引以为戒、着力预防的地方。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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