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小雨(化名)。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害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在小雨的叙述中,强奸过她的至少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2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三四次。最多的一个,60岁的陈美光,法院认定达15次。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害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1月8日《潇湘晨报》)
受害人是一名不谙世事的女孩,本该享受天真烂漫的幼年,可惜一切都没了。施害人是一群中老年人,与女孩大多认识,而且可以说女孩就是在他们眼皮底下慢慢长大的。施害人理当该更加爱护和关怀女孩的,是万万不可对其做出这等令人发指的兽行。但事实总是有违人愿,这些“长辈”们一次又一次地糟蹋了这个孩子。令人讶异的是,村民对这种兽行却并未看在眼里,反倒认为不是什么大事。而村民的这种冷谈态度也恰恰是笔者认为的大事。
愚昧、无知、腐化,用这些词汇形容这个应该被厌恶的村庄再也合适不过了。一个普通村庄本该如常地安详,但却埋藏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惊天丑闻,简直骇人听闻。不仅是让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开了一回眼,也更是让稍有正义良知的人们悲愤交加。尤其是在罪徒们一个个接受法律制裁后,女童及其家人却遭受了村民的“敌视”和排挤,不禁让公众感慨:这个村庄怎么了?这些村民又怎么了?又为何要包庇那些向幼女伸出魔抓的伪善老人?
那些在女孩遭遇如此残忍对待后居然还能对其及其家人持之冷漠态度的村民可谓冷血之至。在该村庄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女孩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肉体和精神上饱受摧残,先不说如此频繁的性爱次数会对一个11、12岁左右的女孩产生多大的影响,光是这童年的黑色记忆就足以成为她日后的梦靥,更会变成她心中的病结和心灵痛楚的根源。毫无疑问,在遭遇了这种不堪的过往,女孩的未来已经毁了一半。
有村民说女孩会向老人索要几十块钱然而自愿提供那种“服务”,所以认为老人们被关进监狱是很冤枉的。笔者不得不质问一下整个村庄的良知:人家小孩才屁点大什么都不懂,你们大人难道都不懂?一个幼小的孩子有可能会主动提出提供性服务这种事?她们连自己现在正在承担的是什么压力恐怕都不知道,但随着年岁渐长,她们又如何面对自己的童年?若是你们已经知道了女孩被诱奸(强奸、轮奸)的事实,为何又瞒而不报?
道德,什么是道德?普天之道,人性之德。在一个群体中,集体意识里认为人性之邪恶方为德时,那么大众共识之准则便是恶。显然,在这个注定遭受争议确切说是必然引来谩骂的村庄,也许大家都认为苦痛就是受到法律的惩罚,相反之像女孩这样既没有死亡也没有被夺去自由的人在他们眼中可能还是幸运的。所以他们会同情披着伪善面具的中老年人,而吝啬哪怕一丝的同情给这已经伤痕累累的孩子。“同情施害者,而忽视受害者”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一个村庄的集体“沦陷”,是一群愚昧村民的精神堕落。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