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搜狐新闻以《湖南澧县监察局副局长涉嫌猥亵两名幼女被拘捕》为题,报道: 16日,记者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县委宣传部获悉,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刑拘涉嫌猥亵两名幼女的澧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胡某某。
“色”本已是大错, “色”的对象是幼女更是大错特错,而官员“色”幼女那就是不可饶恕。不知从何时开始有那么一些领导的“嗜好”让人无法理解似乎包养情妇已满足不了他们,居然将魔爪伸向我们祖国的未来。
“色官”猥亵幼女实在挑战法律、道德规则。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懂得遵守规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女性的身份在道德和法律的层次上都属于弱者。都是属于保护的对象。幼女本应得到的是呵护是关爱,但是在现在得到的却是永远的噩梦。对于这样严重挑战法律、道德的“魔”就该给与道德法律能够给与的最严厉的处罚,以求断了其他有此心思的人念头。
“色官”猥亵幼女突破了人性。孟子说,人性善,而现代的研究也基本证明了这一点。其次,人性不是盲目任意、为所欲为的,而是以“良知”的“安不安”与“忍不忍”作为引线的。其实人性也是应该有底线的,人做的事如果逾越了这一条底线就将不再具有人性。也就是这个人做的事值不值得原谅,还有没有改过的可能。比如一个小偷大家都不会觉得他罪该至死,但是一个杀人犯但多数人就觉得应该杀人偿命。很显然在大多数人眼里猥亵幼女的行为是不值得原谅的,也不认为这样的人还有悔过的可能。
人都会犯错,但是有的错只要改正就是进步,但是有的错只要犯了就没有回头路可走。请哪些想将错误犯在幼女身上的人想想这个幼小可爱的生命也想想自己的人性。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