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国华:四川卫视等被罚 制度刚性才有效

2014年01月10日 09:4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决定,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明确要求,全国各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而这两家电视台置规定于不顾,元旦以来播出的几种广告时常竟然超过20分钟。卫视频道面对的是亿万观众,长时间播出广告,置广大电视观众的观感于不顾,突破了底线。对违规单位予以相应处罚,维护了制度严肃性,非常及时、恰当。播出天数的减少将使电视台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将会倒逼其切实履行播出前的审查把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这表明,只有带电的“高压线”才是维护秩序“保护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地方和单位颁布的规定、制度也许非常完善,但效果往往欠佳,其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但恐怕最主要的还是缺乏刚性约束。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哪怕只有一次“例外”,对于规章制度的权威性都是毁灭性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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