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档案涉嫌犯罪岂能清退了事

2013年11月19日 07:04   来源:中国青年报   马涤明

  湖南江永县政府17日证实,网上举报反映的该县个别领导子女亲属在本地和异地调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属实,决定对黄某、聂某等7名未经招聘程序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予以清退。(新华社11月18日)

  伪造档案,以虚假的“调动工作”安置子女,造假获取事业编制,并非简单的“违规行为”。档案既是伪造的,“工作简历”也子虚乌有,何来“异地调动”之说?伪造国家事业单位工作档案,已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曾有一位北漂母亲为了女儿能在北京上小学,在大街上买假公章被批捕。江永县官员为了让子女进入体制,伪造档案,被认定为“异地调动中存在违规行为”。二者行为均属造假,为何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规?即便是违规,也应该被追究相关责任,但江永县对造假官员的问责却只字未提,仅仅“清退7名未经招聘程序的事业单位职工”。

  或许,背后的问题不那么简单。笔者不明白的是,涉伪造档案的官员有6名之多,还能说是“个别”?而据该县交通局原副局长熊国剑透露,县领导为子女安排工作的,远不止网帖举报的6人。这个县能称得上“县领导”的,应该不会太多吧,如果大家都不干净,都是当事人,让他们自己处理自己,岂不是难为人?

  在一些基层政府,出现既是违法者又是执法者的问题,进而违法不究,按说也不奇怪。只是,这个已经彻底穿帮了的官员集体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的恶劣事件,如何能在时下的反腐浪潮中“软着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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