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制需要哪些配套改革?

2013年11月18日 08:02   来源:扬子晚报   冯海宁

  “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汪玉凯就官邸制进行了详细阐述,称官员调离后住房多数留给后代(11月17日《北京晨报》)。

  所谓“官邸制”,就是针对官员群体而设计的一种住房制度,官员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任职期满后退出官邸。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建房,一些官员调离后住房留给后代等,这类现象实质是一种个人腐败,不但造成公共资源被占用,损害公权力形象,还造成了住房不公。

  一旦实现官邸制,由于官员的住房没有房屋产权,必须在任职期满后退出,所以,权力在住房方面寻租的空间没有了。这应该是很多国家实行官邸制的原因。

  汪玉凯的建议案是官邸制范围限制在四类人群,包括国家层面领导、省市层面领导、市县层面领导以及异地交流的领导岗位。简单推算,实行官邸制后需要购建的官邸,在数量上远远大于国外。可能一些人又要讲“增加纳税人负担”。但如果官邸制能真正防止“以权谋房”,显然,还是值得的。

  在笔者看来,仅仅探索实行官邸制是不够的,还应该同时推进公务员住房公开制。这是因为,相对而言,只有少数官员能入住官邸,大多数官员没有资格入住官邸,而这部分官员同样也存在“以权谋房”的可能。

  为官邸制叫好,也希望这个改革不是单兵突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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