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8亿招待费要"签字背书" 网友:要成为制度

2013年10月22日 09:31   来源:华声在线   

  延伸

  “签字背书”应该制度化

  文/张海英

  简单地说,谁在核查报告上签了名,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从监管者为中铁建8亿招待费报告背书的效果来看,“签字背书”的确是一根“鞭子”,“鞭打”相关监管者全面核查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处理了一批人。而且,今年1-6月,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总额同比下降了20%多。实践证明“签字背书”的效果很显著。

  在笔者看来,“签字背书”应该制度化常态化广泛化,即在涉及公共事件的调查、核查中,把“签字背书”作为一项强制内容。谁负责调查、核查,谁就应该在调查报告、核查报告上签名,然后,逐级上报或者向社会公开。一旦公众发现核查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就拿签字的责任人来“问罪”。据悉,国资委将在央企推广运用“签字背书”这个新方法,这是一个好现象。但不能局限于央企系统,而是要广泛推行。

  除了期待“签字背书”推而广之,笔者更期待能够公开中铁建8亿招待费完整报告。虽然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透露了部分核查过程和核查结果,比如,发现中铁建在发票开具不规范、报销程序不严格、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一些问题,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问责,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但仅仅是公开这些信息还不够。

  众所周知,中铁建8亿招待费披露后舆论哗然。中铁建因8.37亿元“业务招待费”居2012年上市公司招待费支出首位,因此,其影响很坏。除中铁建之外,还有中国交建、中国水电等央企招待费也惊人。只有完整公开中铁建8亿招待费核查报告,一方面才能保障央企的实际出资人——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才能给其他央企应有的警示教育。当然,如果能对每家央企的“业务招待费”以“签字背书”的做法进行调查核实,相信公众更乐意看到。如果能对各种核查报告再抽查、核查, 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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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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