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生存问题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

2013年09月26日 10:30   来源:荆楚网   韩玉印

  72岁的退休老人丁超,原本可以留在城市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她却选择到徐州铜山区一处偏僻小村建起“爱心小院”,默默无闻地收养着14名残障人士和孤儿。目前,老人的心愿是创办一个手续合法的“庇护安养中心”,接纳更多孤残儿童,但是当地政府部门则回应称,由于没有相关手续,丁超属于违法收养,可遣送人员。(9月24日中国新闻网)

  可能收养孤残儿是一个赔钱赚吆喝的买卖,只要不出问题,基本都是默许;只要出了问题了,或被媒体曝光了,有关部门才开始较真。“袁厉害事件”发生了,才发现是违法收养,“借孤儿应付上级检查”被曝光了,才指出释耀概师傅的“寺庙条件有限,不适合收养孤儿”。

  孤残儿生存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部门有责任,如果政府具备条件的合法收养广纳流浪街头的孤残儿,还会有不具备收养条件的违法收养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私人违法收养,正说明应该合法收养的没有尽到义务,他们本来就替政府承担了收养义务,政府应该为其提供便利,大开绿灯才是,不具备条件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整改,直至符合条件,而不是当“甩手掌柜”,对私人收养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责难。

  孤残儿生存问题是实实在在的问题,并非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无论是否具备收养条件,无论是否合法收养,事实就摆在哪儿,他们都需要生存,他们的生存问题,不能等到合法了再开始生活,而中间就在那儿饿着肚子等着。试问,在丁超“爱心小院”办理完相关手续,走上正规化合法化以前,可遣送人员,他们的生活问题该如何解决?哪儿才是他们的“爱心小院”?他们的生活、安全由谁来呵护?

  孤残儿生存问题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他们的生存问题等不得,如果政府不能完全尽到义务,个人收养也不失为良策,只是需要尽最大可能帮助其合法,而不是指责,更不是当“甩手掌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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