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收养孤残儿,官方应该揽责任

2013年09月26日 10:20   来源:荆楚网   张继

  72岁的退休老人丁超,原本可以留在城市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她却选择到徐州铜山区一处偏僻小村建起“爱心小院”,默默无闻地收养着14名残障人士和孤儿。目前,老人的心愿是创办一个手续合法的“庇护安养中心”,接纳更多孤残儿童,但是当地政府部门则回应称,由于没有相关手续,丁超属于违法收养,可遣送人员。(9月24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古稀老人,6年来默默无闻收养14名孤残儿,实属令人敬佩。试想一下,如果是我们自己,有多少人能够放弃颐养天年的闲适去自讨苦吃?再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老人的爱心救助,这些孤残儿会是怎样的生活?面对这位可敬可佩的老人,官方却以“违法收养”一否了之,这显然有推责之嫌。

  从法律层面而言,老人收养孤残儿的确违法,政府的回应也没有错。毕竟是法治社会,一切行为均应依法行事。但从现实层面来说,政府也难咎其责。对于辖区内的弱势群体,我们日常的关心关怀体现在哪里?对于诸多的残障人士和孤儿,为啥就没有纳入基本的救助体系呢?一个无亲无故的独身老人,用6年的时间独自抚养10多个孤残儿,这从侧面说明政府没有尽到自己的应有职责。

  如果说老人的爱心收养违法,那么作为官方理该该主动接过抚养责任。而不是简单的以“违法”回应了事,更不能“遣送”了之。首先要让这些孤残儿过上稳定的基本生活,将他们安置到合法的社会救助机关;其次要从政策层面上从简从快地为老人的“爱心小院”办理合法手续,并且还应该为之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种帮助和支持。

  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不是一句妄语,而是官方的职责和义务。不要怕担责,不要怕麻烦,如果平日里,我们的地方政府能够多下基层,多体察民生疾苦,就不会出现所谓的违法收养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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