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孤残儿的爱心义举不应该“抹杀”

2013年09月26日 10:31   来源:荆楚网   赵顺城

  72岁的退休老人丁超,原本可以留在城市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她却选择到徐州铜山区一处偏僻小村建起“爱心小院”,默默无闻地收养着14名残障人士和孤儿。目前,老人的心愿是创办一个手续合法的“庇护安养中心”,接纳更多孤残儿童,但是当地政府部门则回应称,由于没有相关手续,丁超属于违法收养,可遣送人员。(9月25日 中新网)

  江苏徐州72岁老人丁超,为收养残障人士和孤儿,放弃城市舒适生活,到偏僻乡村建起“爱心小院”,拿出时间、金钱、精力照顾残障人士和孤儿,但却因相关手续不全,“爱心小院”成员即将面临遣散的尴尬局面。笔者认为,丁超老人的行为是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爱心义举,正是当今社会所需要,老人的行为虽系违法,但老人的爱心义举不能因违法而被“抹杀”。

  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是社会的最基本保障,尤其是那些无亲人依靠的孤残儿,更需要集中进行社会抚养。从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来讲,对孤残儿集中进行社会抚养是难以面面俱到,多少孤残儿流入社会成为“有心人”的敛财工具。这个时候需要更多像丁超老人这样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让孤残儿童得到基本照顾,重拾应有的尊严,不能因为所谓“违法”而让孤残儿再次流入社会,这样无疑会伤害了爱心义举,鄙视了大众的关心。

  没有正规的手续,是丁超老人“爱心小院”之痛。但在全国各地类似“爱心小院”却不少,他们让多少孤残儿圆了上学梦,让多少孤残儿感受大家庭温暖,最终得到官方和公众的双重认可和推崇。为什么丁超老人的“爱心小院”在当地却得不到认可,难道“爱心小院”因为是个人性质,他的存在抹黑了有关部门所谓的“政绩”。因此,徐州相关部门应积极帮助“爱心小院”合法,并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完成丁超老人善举。

  当今社会需要爱心,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承担部分社会责任。不论丁超老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老人的爱心义举是不容置疑,值得社会认可和推崇,不应该“违法”而被抹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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