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批评标准刍议

2013年09月03日 08:25   来源:光明日报   康 桥

  编者按

  在当前的文学生态中,网络文学是一支重要力量,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网络文学拥有了自我生长的空间,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生产机制与反馈机制,但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作为“另一种”文学,网络文学的研究要发现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不同之处,逐步形成符合网络文学创作和传播实际的、具有网络文学特点的审美评价体系。本版从今日起开辟“网络文学面面观”栏目,刊登系列文章,以求引发对这个问题进一步的探讨与关注。

  网络文学的发展需要文学批评的介入,然而批评界缺少与网络文学对话的经验,缺乏适配的批评标准。

  文学的批评标准,应该与批评对象的文学承诺、创作实践、读者期待相匹配,网络文学最常见的作者承诺与读者期待,是为读者提供快感体验。网络文学的主要成就在于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玄幻小说”与“穿越历史小说”。在纵横驰骋的幻想中,实现主人公的愿望,营造快感体验,是其显著的作品构成特征。即便是“都市小说”“官场小说”,似乎与现实有关,但其中的“现实”生活场景,也只是演绎快感体验的情景而已,按照“真实性”标准去反映现实生活,并非网络文学的强项。

  快感与美感体验,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需求,也是网络文学生存发展的立足点。从达尔文进化论,到当代的自组织理论,对人类生命体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生命系统与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一样,是在物质、能量与信息输入的刺激下,不断走向有序的自组织结构。当人们做的事对生命体有益,包括在展望、幻想中,实现了有益于生存、发展、繁衍的结果,生命体的神经兴奋性物质就会协同工作,向全身传递出快感,这就是生命体的快感奖赏机制。人的意识活动在快感经验的推动下,寻找和发现更多对人有利的事物,寻求更高的秩序与意义,超越生理束缚、具体功利、现实条件,而获得更大自由、更强主体性的情感势态,就是美感体验。它诱导人类积极从事有益于人类群体生存、发展、繁衍的创造活动,得到更为丰富、新鲜的愉悦感,这就是生命体的美感诱导策略。

  比如爱情,能够显著提升人类快感水平,给人以多层次快感与美感体验。如果没有爱情、亲情在每一个环节给人以快乐,人们也就没有动力去承担繁衍后代的繁重责任,人们视爱情为艺术创造的重要源泉,享受爱情,歌颂爱情,也是生命体对快感奖赏机制与美感诱导策略自发的强化。

  具有丰富的快感与美感体验的生命体,更积极、更有主体精神和创造性,一切有益的认知与创造活动,都会得到生命体自身的奖赏,形成良性循环。快感与美感是创造人类文明的发动机。缺少快感与美感体验的生命体,会陷入焦虑、紧张、恐惧、痛苦之中,而快乐激励就是解除这些负面情绪的良药,观赏可以提供快乐体验的文艺作品,疏解内心的纠结,导向积极情绪,是越来越常见的心理治疗方法。

  长期以来,人们过于强调文学的严肃性和思想深度,而忽视乃至蔑视文学的快感与美感体验的功能,把“经营”快感的大众文学归入“通俗”文学,认为这类文字只能提供“消遣”,排斥在殿堂之外,贬抑为“下里巴人”。但是,大众的天然需求总归会显示出自己的力量,网络文学自发的爆发性增长就是如此。人们需要在文艺作品中寻求、汲取快感与美感体验,是因为日常生活平庸重复,高潮体验缺失,特别渴望实现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达成的欲求,天然需要在文艺作品中得到抚慰,得到心理补偿。

  在幻想中代入、融合故事主人公的能力,是人类身心中潜藏着的本能,是作者创作与读者阅读体验的心理基础。当读者遇到文艺作品中的主人公,因为彼此拥有同样的愿望与动机、情感与伦理倾向,读者移情代入主人公,跟随“逼真”的故事情节,随着主人公的愿望“得逞”,读者把主人公的情感体验,特别是混合着快感与审美冲动的高峰体验,融合为自身体验,带来震撼感、透亮感、痛快感。此时,作者、主人公、读者,就构成了三位一体的愿望,即情感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因为拥有相通的体验而心神相连,这是文学作品能被读者接受、追捧、痴迷的心理机制。

  所以,快感与美感标准,应该是网络文学批评的基础性标准。能否为读者提供强烈、鲜明的快感与美感体验,读者是否愿意代入主人公,是网络文学作品成败的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接受反应效果评价。它使作品发挥其各种文学功能成为可能。借鉴心理学与生命学科等领域的研究方法,对作品提供快感美感体验的状态与功能、对读者接受反映的审美活动进行研究,是贴近创作实际的评论工作。

  在网络文学中,人类的各种快感与美感的态势都得到了呼应,受到热烈追捧并能够流传后世的“神级”经典作品,必然是提供了强烈快感与美感体验,创造了独特的快感模式的作品。

  长生、拥有超能、成神成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强烈欲望,东方、西方玄幻小说都是根基于此。主人公经过努力修炼,在战斗中不断升级,成就神仙事业,影响人类社会,创造自己的世界,就是欲念得逞的主要快感模式。因为单纯,所以愿望得逞的快感更为强烈。网络玄幻(奇幻)小说作品,如《盘龙》《神墓》《间客》《恶魔法则》等,在想象力、故事情节的雄奇瑰丽,其快感体验对人类心灵的吸附力等方面,具有不凡的魅惑力。

  强调快感与美感对于网络文学批评的意义,并不因此就淡化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不能认为网络文学就不需要思想深度。网络文学通常不会专注于思想性表达,而是在人物愿望、动机、行为的后面,在作品建构快感奖赏模式的过程中,渗透着作者的内心尺度和世界观,脱离作品的快感模式进行思想性分析,可能顿失其鲜活品相。在网络文学实践中,读者对主人公愿望得逞的快感奖赏机制,产生了上瘾即心理依赖的情形,主人公的伦理、情感倾向,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了读者。读者接受与依赖一种快感模式,通常也就接受了其中蕴含的价值观,会自发地捍卫其合理性,这比严肃的居高临下式的“教育”,要内在一些,也要有效、持久一些。

  玄幻小说《盘龙》《神墓》的主人公,依靠自身努力,获得成功,获得友谊与荣誉,其自立自强的励志精神很有感染力;《间客》的主人公,在社会罗网中,捍卫自由精神独立人格的不懈拼搏,与知识人群的心理朝向吻合。有些作品因为创造了独特的世界、神奇的故事情节而独树一帜,但是因为渲染淫邪倾向、丛林法则价值观等,使其蒙受污点,理应受到指责。价值观评判始终是文学批评的重要尺度,负载着我们对人类文明的承诺,网络文学自不例外。

  网络文学具有类型化面貌,但是追捧者众多的作品,通常都具有人物、故事情节、艺术样式等方面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艺术性的重要体现,也应该是重要的批评标准。网络文学的故事情节是围绕主人公实现愿望的行动主线来展开的,愿望的类型、愿望达成的路径与情境决定着小说的类型。小说的类型化是对人类愿望分门别类的体贴安置,为读者提供阅读心理场、快感与美感体验的情景模式。但是“类型化”并非创作目的,满足人类愿望、滋养人类想象力与创造性才是创作目的,不应该以“类型化”认知遮蔽批评的眼光。人类天然喜欢新鲜事物,通过快感奖赏机制和美感诱导策略,推动创造活动,而其结果又开启了更多的愿望与需求。从发掘尚未被表达的人类愿望,到实现愿望的时空、社会条件与人物关系的设定,人物性格的创造,快感模式的营造,作品构成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其独创性空间,而作者的主体性、创作个性,就是在独创性的文学行进中实现的。独特的人物与优美的故事,能够影响不同时代、地区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对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文学的创造性与影响力,理应获得更多的激励与赞赏,网络文学的批评工作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推动网络文学发展的重要因素。

  (作者单位:鲁迅文学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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