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演绎家教新风尚

2013年08月30日 10:32   来源:荆楚网   徐大发

  工人干活受伤,老板拖着赔偿款一直不给。法官上门要钱,老板说什么也不愿出钱。为感化他,法官说起受伤工人的家庭状况,但还是没能要到钱。儿子知道后偷偷用升学红包替父亲还了账。(8月29日《现代金报》)

  用工出事故经法院调解判定理应按照协议赔偿,无论是基于法理还是情理,王老板都应该按约赔钱。从儿子的红包可以还清6万元赔偿款来看,王老板并非没钱,相反家庭是相当的富有。不赔的原因无非是“铁公鸡”的惯性甚至是一活脱脱的“老赖”嘴脸,然再怎么老赖也赖不过法制。在劳工矛盾发展到焦灼状态时柳暗花明又一村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儿子替父偷偷还账。

  读此新闻如沫春风!传统以来,父债子还乃天经地义,但一般是指父母亡故的情形下,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传统美德使然。然此案的“父债子还”不仅仅有法定责任之功更显道德之魅力,后者更有镜鉴意义。

  以前就曾出过母亲闯红灯大骂交警女儿替母写道歉信的新闻,现在又出现个儿子替父偷偷还账的新闻,窃以为这些都是很好的正能量,更有教育意义。按古训,一般都是父母教育儿子,且要做好言传身教作用。而从此事件来看,实在是儿女“教育”父母。在道德影响方面,儿女完全可以做到“逆袭”,这是种可喜的新风。

  就师生关系来说,就有“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之说,也就是说教师和学生可以教学相长。父母是儿女的“第一任老师”,在学习教育上也可反过来儿女影响教育父母。从道德境界看,王老板明显不及儿子,不知看到儿子的行为,他是否感到一丝羞愧否?

  其实,该新闻中的“负债子还”的钱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实质上是父亲的钱,这些钱也是一种父爱的体现。当然既然馈赠给了儿子,儿子有权自作主张。某种程度上说儿子是在拿父亲的钱帮父亲竖起做人的丰碑,也是一种感恩和大孝的表现形式。希望这位父亲能读懂儿子的一片苦心,有所醒悟,莫有恨。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读懂这个感人的故事,为有这样的儿女而骄傲。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