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按时签到奖”惯出机关作风病

2013年08月28日 11:29   来源:荆楚网   施亦芸

  近日,媒体披露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义井乡出台一项考勤规定:乡政府工作人员按时签到,每天奖10元。规定出台后,引发公众热议。24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义井乡乡长张发品说,目前乡党委紧急开会,已取消这一规定,规定试行1个多月来,奖金尚未发放。(8月25日《人民日报》)

  按时签到就有奖励,这种事情简直类似天上掉馅饼。大家都知道,三百六十行,无论是“白班”还是“三班倒”,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作息时间都是基本常识。然而,到了政府机关,按时签到都成了值得表扬并奖励的事,其中折射出的机关日常工作作风更令人深思。

  政府机关“朝九晚五”,已为“夜班族”羡慕,但对个别地方的干部来说,似乎“朝九晚五”这个作息要求也太苛刻。据了解,该乡政府实施“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这一制度以来,“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再者可喜的效果背后,可以反推出一个事实,那就是该乡政府此前上下班随意性很大。

  更何况,没人每天10元的奖金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该乡政府有50多名工作人员,如果大家都准点打卡上班,意味着每天就要奖励500多元,一个月将会是15000多元,一年将会超过150000元。也可以换一种算法,每一位工作人员,如果每天都能按时签到,那么他一个月相当于多拿300元的工资。乡政府这种奖励方式不得不算得上是“大手笔”,而此政策的执行就是为了“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可想而知,在此之前,该机关的工作作风是多么散漫,工作效率是多么低下。

  如果换做是任何一家企业,对于那些存在迟到早退问题的员工,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姑息,即使不开除,也得扣掉不少奖金或工资。然而在政府机关,原本理所应当的按时上下班,却成了政府工作人员额外赚取福利的手段,这就折射出公职人员工作态度的消极,也暴露出为民服务思想的缺失。

  在笔者看来,“按时签到奖”是对“作风病”的一种纵容,实质上拉低了职德底线,无助于“懒病”的疗治。要治作风病,希望各部门能够变赏为罚,才能达到“刮骨疗伤”的效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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