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有位居民到一个“窗口单位”办事,让他稍感意外的是,办事人员热情接待,三下五除二就把事办完了。然而,同样是这位居民,几年前到这个单位办同样的事,却被推三阻四,让他好个“上火”。如今这位居民得到的“礼遇”,是时下转变机关作风成果当中的一朵“小浪花”。
我们为转变机关作风取得的成果而高兴,但是对成果不能估计过高。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并不等于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都像老鼠见猫一样跑掉了。在不少地方,有些部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看人办事、看钱办事、看关系办事的问题仍然存在,以罚代管甚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然存在。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大多都是“窗口单位”。老百姓到那里办事,如果进不去门、找不到人,看不见好脸色、听不到暖心话,办事总“卡壳儿”,怎能不“憋气”?如果看人下菜碟儿、办事就揩油儿,怎能不“窝火”?很明显,群众“上火”,是因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有“炎症”。既如此,转变作风就必须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始整改,谁让群众“上火”就给谁“消炎”。
实际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都是一些“秃头上的虱子”。为什么“秃头”上会有“虱子”?从思想根源说,是因为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一些干部价值观念扭曲。这样的部门和干部,把行政服务领域当成了“球场”,遇到对自己有利可图的事就“抢篮球”,逮住权力攥出“油”;遇到对自己无利可图的事就“踢足球”,推脱责任找借口。
值得高兴的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但不掩饰,而且零容忍。不掩饰,就是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摆到桌面上,把群众的意见作为机关作风的“晴雨表”,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转变作风的“测量仪”。零容忍,就是失职必问责、违规必惩处、歪风必纠正,问责必出重拳、惩处必施铁腕、纠风必下猛药。
转变机关作风、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第一切入点,提高群众满意度是第一目标。这就要求我们敢碰硬,不怕得罪人。得罪少数害群之马,交下广大人民群众,很划算。一些地方的某些部门和干部切勿心存侥幸,如果还以为“雷声大、雨点稀”,“雨过地皮湿”,误判形势就会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