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变“老赖”是被谁“逼上梁山”

2016年02月05日 06:57   来源:红网   陈央

  2010年“7·18”洪灾后,紫阳县蒿坪镇规划建设了安置点房屋。2012年,174户灾区群众先后搬入。如今,有70多户灾区群众拒绝结清购房尾款。去年,镇政府将其中32户以不履行购房合同为由告上法庭。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安置点房屋多存在顶层漏雨、楼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2月4日《华商报》)

  此次政府告民众拒绝结清安置房尾款也算是出师有名,首先最具说服力的铁证——合同在手,这70余户居民拖延尾款已是不争事实,且这3百万房款拖欠已整整三年,早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政府部门选择走司法途径也是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的无奈之举。

  但若细细推敲,政府的无奈就显得有点矫情。毕竟,安置点房屋多存在顶层漏雨、楼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同为3层层高相差1米,楼梯装反等问题,不一而足,且在申请时明明是两间两层但交房时却变成两间三层,村民不得不再多交钱。还有被打乱重来的规划以及查处的征地拆迁中的贪腐问题都让群众彻底没有了交钱的动力。正如村民所说:“我们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但这么多房子有质量问题,交钱心里不舒服”。

  穷尽一切换来的房子却有“先天残疾”,背靠政府却还是换不来一个保障,反过来政府还紧咬着欠款不放,群众心理自然不舒服。面对政府的失信以及安置房屋层出不穷质量问题,群众掏钱怎能心甘情愿?政府对建房过程中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以及房屋质量问题的发生,但政府却将责任推给了开发商,可签合同时是政府,收款的也是政府,怎么责任就成了开发商的了。没有别的招可使的群众只能用拒绝结清房款的方式来抗争,试图捍卫自己正当的权力。

  政府部门,在这场与群众的拉锯战中,只看到了钱,只执着于完成收款任务,却忽略了背后的民意表达,不深究群众为什么要当“老赖”,不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办法,只是以为收完款项就能交差。可百姓那头却无法交差,一纸审判书能兑现的是钱却兑现不出民意,政府部门赢得了官司赢不了民心,且民心的这笔欠款却永远都讨不回。

  其实,政府在讨债之前若能多下功夫,督促开发商解决安置房屋质量问题,那自然也就没有拖欠尾款一说了,更不至于与群众对簿公堂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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