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兴平被媒体曝光,指其交通管理部门将“电子眼”外包给私营企业,企业雇用人员上路坐在测速车里拍照,每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超出指标再拿提成。(8月23日《京华时报》)
令人担心的是,将“电子眼”承包的做法并不是个例。据广东省公安厅透露,未来3年,广东将在现有110万个“电子眼”的基础上,再新增近百万个,几乎翻一番,吸引了众多企业跃跃欲试。这企业看重的是什么,绝不会是对公益事业的担当,而是赚钱的手段。
“电子眼”安装的初衷是什么?自然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打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如果这些设备的投入来源于政府,起到这样的作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当这些“电子眼”成为了牟利工具的时候,“电子眼”看到的会是什么呢?那英曾经唱过一首歌曲叫《雾里看花》,雾里看花需要一种心情,看到的也是一种幸福味道。而眼下的“电子眼”着实在“雾里看钱”,当公权私奔下的“电子眼”成为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的时候,“电子眼”看到的也只能是哗哗作响的人民币了。
“电子眼”的对外承包虽然并不影响查处违章作用,但是在金钱利诱之下,是不是也会出现“被违章”现象呢?这个还真是有可能的。是投资总要盼着收回投资,收回投资就要靠着多罚钱。对于投资商来说,他们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民众很文明,很文明就没了罚款的回报。他们最喜欢看到的则是民众都鲁莽,只有鲁莽的举动才能让他们成就人生的金山银海。
每一个投资商都不会是傻子,没有好处谁也不会起早贪黑。面对处罚收益要与警方分成的现实,他们也只能期待着有更多的人来违法。为了多罚几个款,这些投资商会不会让电子设备故意出现故障呢?比如调快测速设备,比如故意缩短绿灯时间,比如人为设置错误信息。因为他们是投资商,最盼望的不是中规中矩的市民,而是那些违规违法的民众。还记得前段时间一高速公路上10多辆货车碾压尸体的事情吧!为什么在几个小时的过程中,都没有人发现出了事情呢?是这些地方没有“电子眼”吗?是这些地方的“电子眼”不够清晰吗?是这些电子监控设备的背后没有人监控吗?都不是,那是为了什么?我在想这里的“电子眼”是不是也是企业投资的?如果有更多车辆碾压尸体,就会带来更多罚款收益。
当公权成为私利承载工具的时候,公权的公正也就被攻陷了。对于警方所说的无钱投资的回应,不知道他们自己是该信还是该不信呢?
天天想着如何赚钱的投资商,在“电子眼”里能看到啥,再大的雾里,他们看到的也就是钱而已,请有关部门查查在每年数不清的罚款里,有多少会是“被罚款”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