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暴力撑不起舆论自治的脊梁

2013年08月16日 08: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魏英杰

  “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一百多年前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作出的这一著名论断,惊人地预言了发生于今日互联网上的话语暴力的文化根源。

  网络即社会。在互联网应用发达的今天,上网人群与现实社会结构已无多大区别。从五六岁的孩童,到八九十岁的老翁,从一文不名的落魄青年,到身份矜贵的名人巨富,从教书育人的老师,到坑蒙钱财的骗子,从对抗拆迁的钉子户,到贪污舞弊的官员……他们在生活中存在着现实差距,却可能同在一个论坛、微博发言,还可能一起用微信“打飞机”。由于各色人等价值理念不尽相同,甚至存在激烈冲突,因此难免发生语言矛盾,变成一锅大杂烩。

  针对网络话语特征,文化批评家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一书中,宣告一个被他命名为“哄客”的“第三种话语势力”已经崛起。所谓“哄客”,就是用酷语、色语和秽语,对公共事件或人物进行道德美学评判的匿名网民。朱大可指出,我们正面对一个“脏词大爆炸”的时代,它在数码世界里迅速繁殖,变得更加孔武有力,全面颠覆着国家主义的话语堡垒,令其崩溃在文化对抗的前线。但他也道出了一种担忧:秽语可以是文化爆破的炸药,却终究不是文化建构的水泥。

  网络话语暴力不仅具有侵略性,而且有着惊人的传染性,这一点在微博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微博上,脏词秽语不再是无名氏的“特权”,而演化成一场全民“嘴仗”。一些平时温文尔雅的名人大V,也忍不住撕下了文明伪装,选择用脏词作为表达工具,并以此吸引粉丝。网络话语暴力已经超越社会文明底线,进而将互联网推向厕所化的边缘。

  互联网作为当代人进行公共交流的重要平台,理当以自由宽容为诉求。这正如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个集体,想要保持完全清洁干净的话语环境是极不正常的。但当脏词秽语构成大规模话语暴力,这又将损害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流,进而危及话语公共空间基础。因而,朱大可在肯定秽语是文化颠覆的革命性工具的同时,却也指出其所面临的困境:秽语被毫无节制地利用,就会成为滋养互联网骂客和文化犬儒的超级摇篮。

  完全消灭互联网脏词秽语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如何改变网络话语暴力格局,却是当前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当网络话语暴力盛行无忌,这就不单纯具有文化心理特征,而有着其特定的社会根源。一个社会积聚的不满情绪越多,网络越可能成为一种发泄工具。每个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上都会出现脏词秽语,但以中文互联网为甚,原因或许就在这里。因此,从网络脏词秽语产生的社会根源来讲,积极消除公众不满情绪之所以产生的社会问题,乃化解网络话语暴力的根本途径。在发生公共事件时动辄片面宣布“群众情绪稳定”,这种官僚话语模式,只会激发网民的更多不满。

  还有必要为脏词秽语划出一道法律红线。“群体是无名氏,因此不必承担责任。”勒庞指出的这种心理暗示,是导致个人责任感消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唤醒个人话语责任意识的一个可行办法是,从法律上对言论自由的边界进行严谨区分。何者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何者逾越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应当一清二楚。这样才不会让人时而产生话语暴力的冲动,也才能更好地守护网络言论自由。

  为网络言论划出法律边界后,更多还是要依托个人自律与社会自治。一个庞大无比的网络舆论综合体,必然对法律实施构成巨大的挑战。所以,最终只有依赖于个人自律,才能大面积减少网络话语暴力。网络既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同时又被切割成一块块的话语社区。每一个网站、论坛、微博平台,都像是一个个的城邦或社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行社区自治,一方面可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另一方面也可提高个人的网络公民意识。例如,对那些轻微的脏词秽语,法律可能难以抵达现场,网络社区却可以运用公约规章施以惩戒,比如暂时停止用户发言权限,注销账号,等等。

  “秽语就是秽语,它永远都无法成为支撑新话语的脊梁。”朱大可的这个论断,道出了互联网话语暴力的真相与前景。只不过,化解网络话语暴力不能走向“互联网专制”,让公权力全方位干预公共舆论空间,而应加强个人自律与社区自治,让网络社会逐渐走向成熟,进而为构建公民社会打下良好的人文基础。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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