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创新企业激励机制

2013年07月31日 07:24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马培华

  □风险投资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积极推动力量。发挥好风险投资在促进高新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风险投资作为高新科技产业的催化剂,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智慧资本,不仅能够有效填补高新科技产业在研发投入与产业化阶段的资金不足,还能通过其经营理念、管理思路、专业技术等多方面的创新以及人才智力投入,使创新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期间,发挥好风险投资在促进高新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风险投资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积极推动力量。目前,在深圳的创业板中,2/3的上市公司中都有风险投资持有股份;我国风险投资已成功培育了一大批知名企业,使之成为我国新兴产业和经济转型的排头兵。但总体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无论是从规模和发展速度,还是从运作质量和效果上看,都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其中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稳定、退出渠道不顺畅、专业人才匮乏等自身发展问题,也有缺乏必要的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等外部环境问题。

  要更好地发挥风险投资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的智慧资本的作用,不仅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更要用开拓的思维去处理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为此建议: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转化机制。风险投资发展的基础在于发现和培育具有优良成长性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和企业。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创新能力弱的问题,创新项目一般从高等院校获得,而高等院校由于普遍以发表论文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产业化过程的真空和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投资项目故有的技术缺陷。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从体制机制上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良好发展环境。要重视支持解决和完善产业化过程的技术问题,创造质优价廉、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这是风险资本着眼未来、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正确选择。风险资本要克服急于求成的思想,着眼长远,与投资项目互相支持、共同成长。

  政府在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中突出对科技创新的带动引导作用。当前,有关部门和地区设立的引导资金在促进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创新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引导作用,为市场属性很强的股权投资创造发展条件。要加强政府对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的引导和支持。政府在市场发展初期需要积极支持,但不能主导。设立引导基金应有利于激发各类资本通过市场发挥主体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和成长空间。

  建立促进早期投资创新型企业的激励机制。创业板的开板,无疑是创投行业的重大利好,但媒体过度偏重于创业者身价的关注,“一夜暴富”的宣传,没有兼顾宣传到创业者创业的艰辛,也体会不到创业者背后在投资上(特别是早期投资者)承担的巨大投资风险。有关部门应考虑创业风险投资“成三败七”的高风险现状,尽快建立对科技创新型企业长期投资者的政策激励机制。要研究利用税收杠杆促进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快速发展,改变我国现行税制对股权投资的所得税激励重“后端、短期”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加以政策支持,鼓励早期投资、长期投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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