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权激励机制如何探索

2013年09月18日 07:02   来源:京华时报   余丰慧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首次对外表示银行可逐步探索试点银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切实将高管层的个人利益与银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正如尚福林所言,加快完善与风险挂钩的薪酬体系和延期支付机制,着力解决薪酬与风险不对称问题,银行业尤为如此。比如,一些长期贷款风险暴露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而银行管理层高管人员薪酬、奖励资金早就支付,甚至高管人员已经调离岗位。这种风险追究难度非常大。如何建立一个既能激励在岗高管提高管理积极性有效性,又能便于追究延期暴露的金融风险的薪酬机制异常重要。

  延期支付机制思路不错,但如何实现呢?笔者认为,股权激励机制应该作为其载体。现行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银行可将各类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薪酬延期支付,将这部分薪酬资金投到二级市场以高级管理人员名义购买本上市银行股票,实行专户管理,实行一定年限的锁定期,比如离职后的三年或者五年允许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等。

  俗话说,“连股连心”,这种机制的有效作用在于能够使得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克服过度注重短期效益而损害银行的长期发展行为,尽心尽力搞好公司,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和公司效益。若不尽心尽力,管理松懈,导致其股票下跌,那么,损失惨重的包括高管自己在内。既起到激励效果,又有“惩罚”作用。

  不过要引起注意的是,探索股权激励机制决不能在增发扩股时变相低价送股份给高管人员,变成趁机提高高管人员薪酬的借口。必须在现有薪酬体系内,将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薪酬用来购买股份,还必须在二级市场购买,以实现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