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女歌手吴虹飞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建委里全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被北京警方拘留。
[新闻分析]
“想炸”建委的女歌手吴虹飞该被拘留吗?
文/李清
尽管对吴虹飞的正式处罚还不清楚,但在她被拘的新闻出来后,很快就有网站发表评论称,其言论具有恐怖性质,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后果很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于涉嫌违反《刑法》,警方对其实施拘留合理合法,她是罪有应得。她发这条微博真的触犯了法律,该被拘留甚至更重处罚吗?
看吴虹飞的微博全文就能知道,她并非真的想去对建委建筑实施爆炸,而是可能由于办事不顺利,对建委工作人员不满,在微博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我不知道建委是个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建委里都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有生活经验者都能判断出,这是类似孩子气的赌气的话。而对吴虹飞有所了解者就知道,她是个讲话大大咧咧惯了,不太“靠谱”的文艺女青年。真要去实施爆炸行为的人,将“炸”与“拉黑”放在一个层面上说,不太可笑点了吗?
当然,吴虹飞发这条微博的时间,稍微有些特别。那就是前一天,首都机场发生了冀中星爆炸案。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确实不应该支持和效仿。但公安部门也不必太过紧张,看到微博上有“炸”字就如临大敌,将发微博的人抓起来。“杀鸡用牛刀”的做法既无谓浪费司法资源,也会影响执法严肃性。
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想炸”只是情绪化发泄,吴虹飞发这条微博也是并不合适的,何况作为一名作家和曾经的记者,文化人爆粗口有辱斯文。而也正因为她自己也感觉到了不妥,她删去了这条微博,接着又发了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以示先前的话不过是开玩笑而已。那么,对她发前一条微博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呢?笔者以为,由微博平台进行处罚即可,比如要求删除,乃至禁言几天,社会舆论也可进行批评,但不需执法部门的力量出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