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日至8月31日,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近日,一条“武汉因天气热延长公务员休息时间”的微博把武汉市的公务员们推到了风口浪尖。(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在酷热的夏季,政府部门适当调整工作时间,避开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段,延长中午休息时间,并无不妥。然而,夏季调整工作时间,既要人性化,更要合理化。事实上,湖北省省直机关同样调整了作息时间,为15:00至18:00,工作时间总量没有变化。而武汉市政府部门的下班时间没有顺延,等于少上半小时班。显然,武汉市政府部门的“统一行动”,与湖北省政府机关的作息时间步调不一致,其合理性也值得怀疑。
首先,调整作息时间要考虑与上级机关工作时间的配套问题。政府上下级机关之间作息时间不一致,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联系。
此外,武汉市政府部门所谓调整工作时间,实际上是压缩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国家有关作息时间的规定。殊不知,压缩工作时间,等于压缩了公共服务时间,在政府部门普遍工作效率偏低的情况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将更加突出,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再者,政府部门为了公职人员的利益,压缩公共服务时间,是一种变相的权力自肥行为。各地应以此为鉴,调整工作时间,首先应考虑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