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昨天现代快报B7版报道)。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7月4日 《现代快报》)
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却厚颜无耻的让6岁的女儿乞讨,心安理得靠女儿养活自己,如此恬不知耻的为人父母者,理应受到舆论谴责和道德鞭挞。厚颜无耻的是,为了博取同情,父亲居然让女儿赤身裸体当众乞讨,女儿沦落成其不劳而获的工具;丧心病狂的是,为了吸引眼球,不惜把女儿训练成能娴熟吞云吐雾的烟民。如是,不但严重的摧残了女儿的身心健康,而且恶意的透支了社会的爱心与同情心。有劳动能力,却缺失抚养责任心、义务感的父母,引人愤慨,遭人唾弃。
可是,对于那些缺乏父母监护,或者父母监护不力的孩子,只有义愤填膺,只有一时的同情,根本无法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在日前,南京一对小姐妹,被活活的饿死在家中,即便她俩曾经抗争挣扎过,即便街坊民警曾向她们伸出援手过,可她们还是被命运无情的抛弃,被社会残酷的遗弃。她们的死去,是社会永远的伤疤和疼痛。让人忧心忡忡的是,被虐待,成为父亲挣钱工具的小女孩,会不会与南京小姐妹一样,在生命的边缘苦苦挣扎后,陷入漫无边际的黑暗与绝望?
6岁,本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但是,让一个孩子的童年在乞讨中度过,是社会多么悲怆的一幕。你可以抡起道德的大棒,痛扁那位道德沦丧、寡廉鲜耻的父亲,但是,如果我们的任何宣泄都无益于改变孩子的处境时,我们每个人或者整个社会,都应扪心自问,我们应该如何救助那些命运多舛的孩子?孩子的未来如何安放?
每一起孩子悲剧的发生,莫不是监管缺失肇始,要么父母监管名存实亡,要么父母监管疏忽懈怠。而法律最为纠结的,就是应厘清父母名义监管与事实监管的关系。事实上,不论父母是否尽到对子女的监护义务,考虑到亲情的血缘关系,再加上相应法律的短板,父母的监护权从未被剥夺过。这固然是为着维系亲情的考量,但却眼睁睁让无辜的孩子步入灭顶的深渊。南京小姐妹就是佐证。
当然,剥离那些毫不负责父母的监护权,为孩子安置一个健康的成长轨迹,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兜底。对那些罹遭不幸、身受逆境的孩子,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的童年不再背负生活的沉重、家庭的灰暗,这既是一个社会的责任担当,也是一个社会日臻成熟的标志。
一个理智的社会,不会对孩子的屈辱不幸置之不理,更不会容忍悲剧接二连三的上演。6岁的小女孩,以“裸乞”的无助与哀怜,戳痛了整个社会的神经。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儿童保护法,有法可依,才会去除“无能为力”的执法尴尬;依法严格界定父母的监护权,对那些有名无实的监护权,务必坚决取缔,以绝后患,以儆效尤;同时,完善儿童救助机制,以社会保障托得起每个孩子的未来。
让孩子乞讨的父亲,可耻;对孩子乞讨无动无衷的社会,可悲。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