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微博晒出一个视频,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四处拦车乞讨,令人诧异的是,男孩手中竟夹着一根香烟,不时熟练地吸上两口!记者在微博看到:“宿迁洋河小街路站台,一位父亲带着三岁孩子乞讨,无任何疾病,有路过车就让孩子去拦下要钱,马路上特别危险,父亲嗜烟酒成性,孩子抽烟也是平常……”(6月16日中国网)
3岁男孩在父亲的误导和教唆下,不仅吸烟成性,还长期在公共场合乞讨,这样的生活让孩子从一开始就没有形成应有的尊严,没有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据新闻报道,男孩夜晚还在露天等车平台住宿,这无疑更让人倍感痛心。3岁男娃的遭遇,透露出孩子父亲的不负责任,但外界又不能止于对孩子的同情,而应该尽力把孩子从这个苦命的泥淖中拯救出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3岁男孩沿街乞讨,恰恰暴露出作为监护人的父亲严重失职的事实。
倘若父母因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重病等客观原因不能照料和监护男孩,相关的责任还可以减轻。然而事实上是,这位男孩的父亲好吃懒做,对孩子的教育放任不管,还存在利用孩子进行乞讨的严重违法事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台了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司法解释,这其中就涉及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情况,男孩的遭遇,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尽快让男孩远离沿街乞讨恶习,远离居无定所,应该是当务之急。
男孩的遭遇,已经为当地社会救助局所熟知,但男孩却依然没有摆脱沿街乞讨的窘境,一方面与其父亲不履行监护义务有关,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社会救助部门在贯彻儿童保障机制上的盲点。
近年来,南京饿死幼童案,石家庄一父亲虐待女儿案等虐待儿童案件时有曝光,已经给儿童权益保障敲响了警钟。全面落实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是杜绝“吸烟乞讨娃”现象继续发生的关键措施。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与男孩父亲再次取得联系,确定其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在核实后,根据情况对男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直至取消其父亲监护资格,由民政部门等相关组织代为照顾男孩,真正将男孩从沿街乞讨拉回到正常生活中。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