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论坛称,一民警在地铁巡查时遭乞讨人员耻笑。该乞讨者自称:小民警没资格管他,我日“收入”670元,你一个月累死累活才挣多少钱!(6月8日公安部网站)
真正的因生活所迫而乞讨的人,是不会与别人比较收入的,因为在真正的乞讨者那里,乞讨所得是为满足基本生活所需,而不是向人炫耀甚至与人斗富。所以,这位耻笑民警的乞讨者很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乞讨者,而是一位将骗取别人同情作为发财致富手段的人,或者说,这是一位“职业乞讨者”。
乞讨是一件很没尊严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即使生活极度贫困,也不肯轻易向别人伸手求别人施舍。“职业乞讨者”却能轻易放下尊严,这说明他们其实并无尊严观,尊严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真正的乞讨者应该被同情,“职业乞讨者”则应该被唾弃,而耻笑,显然无关前者,而只关后者。
耻笑不会给别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它伤害的是人的尊严。但这一事件的诡异之处就在于,这位耻笑别人的人是一名“职业乞讨者”,被耻笑者则是一位从事着最受尊敬职业之一的民警。作为最应该被耻笑被唾弃的人,却去耻笑别人,岂非咄咄怪事?那么,这位“职业乞讨者”耻笑别人的底气从何而来呢?
其底气从其话语中可见一斑——我日“收入”670元,你一个月累死累活才挣多少钱!即使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普通民警的平均日收入恐怕也难达到670元,单从收入上来看,这位“职业乞讨者”倒也真有值得“骄傲”之处,但有钱就该任性,有钱就可以耻笑别人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不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在主流的价值观里,勤劳致富仍然是被推崇的——即使是在耻笑别人如这位“职业乞讨者”之流者的潜意识里,仍然知道自己不被主流价值认可,不被主流社会瞧得起。
但是,这种“笑贫不笑娼”的支流却仍然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无论是在主流还是支流中,金钱或收入作为评价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却都在不同程度地被接受着。
有时候,单是问一下收入就足以让很多人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更何况是在与人比较收入的时候?不知道这位民警在听到“职业乞讨者”这句话时心中是否起过波澜,相信他不会,但一些收入比这位“职业乞讨者”低的人听闻此言时却未必能心静如水。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一些曾经希望勤劳致富的人也被拉入靠丢掉尊严换取金钱者行列中去。
要想消除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打击职业乞讨行为当然是个可供选择的办法,但却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根本的,还在于对正常价值观的提倡,在于社会整体评价环境的改观,使评价成功的标准多元化,使金钱在人的成功与幸福指数里降至合理的比重。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