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该为年份酒的“概念”买单

2013年07月05日 10:24   来源:荆楚网   江雨

  一些白酒价格的高低,不知何时起就与“出厂年份”扯上了关系。然而,由于年份的标准缺失,加上这方面监管处于真空状态,不少名酒的出厂年份一直是个谜,有的成立没几年的酒企也推出了30年陈酿。(7月4日《京华时报》)

  一般认为,所谓年份酒就是指窖藏的时间,年份时间越长,香味越浓,口感越醇,价格也越高。但是我国的白酒国家标准,无论是浓香型、酱香型还是清香型,都没有年份的规定。每瓶酒里兑上一勺或者一滴50年的基酒,就可以宣称是50年陈酿。所以“酒窖未出世,年份已久远”的令人费解的怪现象,在中国酿酒行业几乎成了心照不宣的“行规”。然而事实上正常的酒放10年也就只剩下半瓶了,甚至连酒精都挥发没了。

  由于国家没有标准规定,白酒年份标注非常随意,文字上很难判定它是否违规;即使想要追究它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作为依据。只有个别酒厂有年份酒的检测方法,国家还没有通用的检测标准,也没有专门的部门来检测酒中的陈酿比例以及检测陈酿的年份,所以各酒厂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注明陈酿的含量。至于陈酿原酒的含量究竟有多少,就要看厂家的良心了,因此老百姓也将年份酒称为良心酒。

  为什么“年份酒”会有这么旺盛的生命力呢?归根结底是利益爆棚和监管缺位。50年茅台售价33800元/瓶,50年五粮液售价25888元/瓶,30年剑南春售价6500元/瓶。一瓶年份酒甚至比很多人一年的工资都高。地方政府的监管缺位也导致了“四川泸州老酒酒业有限公司成立16年,已推出泸州三十年珍品;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30年,已推出茅台镇百年纯粮酒”等现象。

  那么在目前尚无成文法规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保障“年份酒”市场的规范性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国家需要制定有关年份的认定标准,形成统一的检测规范,年份标记也应该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其次地方政府要掌握工厂成立时间、是否外购陈酿等基本指标,同时可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年份酒进行检测。在国家制定标准、做企业要讲诚信的同时,消费者也要有相应的辨别意识,不要盲目相信所谓“年份酒”的年份,不能让自己为酒企的“概念”买单。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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