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参与镇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用了7年时间,都未能要到工程款。(5月28日中国经济网)
欠债不还,被法院判定需偿还债务后,还拒不执行,这样的“老赖”作风与政府部门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荒谬。为什么高耀镇政府的还款会一拖再拖?为什么镇政府当了被告也于事无补?基层政府机关屡屡陷入“欠债门”为何始终无解?
据高耀镇镇长回应,他是2010年到任的,当时镇政府就有100多万的欠款,这几年,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节约办公经费,已经还了将近一半,目前镇里的财政也很紧张,所以无力偿还。这个理由听上去也有些道理,但是细细追究下来,就算财政再紧张,何至于连2万多元钱都拿不出来?已经偿还了近50万元,都是还给了谁?为什么偏偏是这个农民工的钱还不上?政府欠着村民的钱不还,要说这背后没有权力的倨傲,谁会相信?
面对村民的多次索要,高耀镇的现任镇领导居然让村民去找原来的领导要钱。难道说,新官不理旧政,连债务也可以一笔勾销?对村民存在的困难不加体谅,还用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推卸责任,这种作风实在是不可取。这也难怪,镇政府会对这2万多元一拖再拖了。
前任欠下那么多债务,是个人工作失误还是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亦或者偶发事件造成,这些问题都是未竟之问,不能仅用一句“资金紧张”遮掩。冤有头债有主,如果确实是实际工作所需,也算是合理的花销,那么自然应当由镇政府承担,但如果有人从中谋利,那么,就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哪怕是已经调任、离任。
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镇政府沦为“老赖”,就必须解决好财务管理问题。正是因为管理混乱才会造成花钱大手大脚、打白条随心所欲,还钱时则推诿塞责。所以说,强化制度,加强管理,从严监督,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将事情的始末厘清,才能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然,边还钱边欠债,镇政府还有何精力和能力服务群众、发展经济?这不仅关系到一个村民的生计,更关系到整个辖区群众的福祉,不仅仅是一个白条的问题,更是干部作风和能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不应还钱了之。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