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急救病人,医院全力去抢救,可是命救回了,医疗费却找不到人来承担……曾经,这个令每家医院都头疼的事情,如今有了“答案”——“应急救助基金”来“买单”。9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并下发全省各地相关部门,要求《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11月10日《大河报》)
一直以来,“三无病人”是各大医院的一块心病,救或者不救的确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救了,很可能没人埋单,医院要为此承担不小的经济负担,倘若“三无病人”很多,必然是各大医院不能承受之重;不救,那就需要遗弃病人,一旦被发现,那也不是小事,医院负责人很可能被追究刑责。在这样的“两难”选择上,各方一直呼吁,“三无病人”的医药费,理应由政府埋单,如此才能破解现实难题。
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中国将在省市两级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之后,海南、石家庄等地及时跟进,“三无”病人政府埋单渐成风尚。如今,河南也拟规定,“三无”病人治疗政府埋单,这不仅是一种积极的制度回应,也是一种极大的进步。这意味着,最为弱势的“三无”病人,也可以享受最基本的被救助权。
不过,“三无”病人政府埋单,一规定就能灵验么?似乎很难,听其言还要观其行。仍然记得前不久,广州市红十字会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的事情。据知情人士透露,该项急救基金之所以未能被用在“刀刃上”,在于程序繁琐——有关派出所不仅要甄别患者的三无人员身份,医院还被要求提供住院前后的明细表。有时候,申请程序还没走完,申请的有效期就过完了,在这样的境况下,广州红会的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沦为了摆设。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广州之前的失败经验,再加上一些现实的成因,足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要想制度善意落实到位,好规定仍需好配套。一则,河南省里的《办法》出台了,市里的细则应及时跟上,不然《办法》没办法落实与执行;二则,在制度设置方面,应该遵循“化繁为简”的原则,要尽量简化程序,不能让医院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最后却得不到政府部门的财力。可以说,繁琐的程序,对任何制度而言,都是“拦路虎”,这是值得警惕的。
只有这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才能更好地呵护好“三无”病人政府买单的制度善意,自然,不仅河南如此,全国各地亦然。而必要的时候,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延伸自己的服务意识,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三无”病人身份没有疑义的,政府部门可亲自上门将相关款项打给医院。自然,在简化程序之余,加强对相关资金的监管,也是一门必须课。简而言之,既不能让政府买单成为一些医院套现的机会,也不能让医院拿不到“三无病人”的医疗费,这应该成为制度设置的基本原则。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