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不是灵丹妙药

2013年06月18日 08:04   来源:人民日报   安徽怀宁 吴良伦

  有些地方和部门召开的诸如环保、安全生产、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等会议上,签订责任书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项议程。

  签订责任书真的是干好工作的灵丹妙药吗?未必。表面上看,签订责任书轰轰烈烈,但过后常常是冷冷清清。干好工作,从决策到执行到检查最后结束,明确责任主体固然必要,但过多过滥的责任书,让基层疲于应付,最后不得不在数字、汇报上做文章,责任书也就流于形式;另外,如果对某些失职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已作出了详尽规定,责任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多余的。

  必要形式不可少,形式主义不可有。干好工作,贵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重在领导抓、抓领导、经常抓、抓经常。签订责任书,要精要管用,那些彼此心照不宣、虚晃一枪的责任书还是不签为好;那种无非是多浪费一些纸张、多开支一些会议费用、多牺牲一些干部干工作的时间的责任书更应该予以取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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