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将首次从优秀工人农民中招录487名公务员,招考职位均为乡镇(街道)科员、办事员。按照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5月29日公布的《陕西省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公告》,陕西省今年面向工人招录159名,面向农民招录125名,面向基层一线其他人员招录203名。(5月30日新华网)
工人农民考公务员,是一道罕见的风景。一者,“本科学历以上”已经成为了报考公务员的“标配”,甚至国考之中会有50%上下的公务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以上”,除了一些基层公务员的招考之外,“专科学历”的“低配”要求已经非常罕见;二者,工人农民多从事体力劳动,对从事主要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公务员工作,存在很大的适应问题。
此语境之下,陕西省今年将首次从优秀工人农民中招录487名公务员,就显得意义重大。允许工人农民参加考试,是一种难得的“机会均等”,是在降低公务员准入门槛的同时,扩大了工人农民的从业权利——确切来说是从政权利。因此,可以肯定的说这是一种进步。
可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在当下而言,工人农民两大群体,不仅仅需要考取公务员的“机会均等”。在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到参与公共治理和决策,工人农民似乎一直在被边缘化。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录公务员,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而言,仍然限于种种条件,而只像“画饼充饥”。
虽然是面向工人农民群体,但也不是没有条条杠杠的身份限制。看看陕西省在工人农民中招录公务员的硬性条件吧。从学历上讲,工人和农民都必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门槛上讲,报考人员必须要获得一定级别的表彰。除此之外,还要工作经验5年以上等待条件限制。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工人和农民或者农民工群体而言,都意味着没有报考权利——美其名曰面向工人农民群体,实则是“少数人的特权权利”。客观来讲,公务员需要高素质,设立条条杠杠无可厚非,可是,农民工人整个群体都没有什么体制内的条件考核优势,许多人只能看着这样的机会望洋兴叹。这也是反映出了,当下社会工人和农民的身份尴尬。
农民也好,工人也罢,扩延其参加公考的权利,并不能换取他们整个群体的幸福指数。维护我国工人农民群体的权益,应是一个系统而具体的权利赋予过程。增加他们的考试机会,与这个群体的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关系。其实,早在2010年的国考中,我们就在141万国考大军中,破天荒地迎来了171名农民工考生,然而,因为学历、学力以及答题方面本身的能力较弱,这171名农民工考生却越看越像国考的“陪客”。
浮华的表象背后,工人农民包括农民工等群体的真正生存状况与权利现状必须要得到审视:工人农民群体的医疗卫生、健身休闲、社保养老等问题都解决了吗,是不是仍然存在大量看不病、看不了病、上不起学等问题?工人农民的话语权,到底有几分?是能参加乡人大,还是能参加县人大、市人大、省人大?如何破解“农二代”、“工二代”和“农民工二代”和血统延续与问题?
《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句话:同是一棵树上的树叶,飘落在女王的王冠上,那这片树叶的命运就立刻高贵无比;而如果不幸飘落在粪坑里,那这片树叶的命运则立刻卑贱不堪。对于工人、农民和农民工群体而言,政府要从根本上构建一种真正机会均等的资源分配体制,最大程度上剔除身份差异,取而代之以尽可能的权利公平。唯有如此,工人、农民和农民工才会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