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明确,对于符合条件却放弃生二胎,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独生子女证”)的,由所在地县政府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7月16日《西安晚报》)
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放弃生养进行奖励,传递的信息是清楚的,就是担心扎堆生育导致出现“婴儿潮”,从而对人口增长幅度带来冲击。但这种担心似乎并没有多少根据。
有数据显示,陕西目前双独单独家庭占到了三成左右,那么,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导致出生人口上涨,但请注意,这其中并非所有人都有生育二胎意愿。华商网去年做的一个关于“你愿意生二胎吗”的网络调查,在参与者中,愿意生二胎的784人,不愿意的1643人,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多。即为佐证。
而且,即便符合政策,可生的未必生,能养的却会继续养。而如何抉择,既取决于生育观念,更有抚养成本等经济因素考量。在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对城市青年来说,4000元或许不算什么,但农村人就未见得。对于那些正处于观望徘徊之中的父母,这样的奖励措施,无疑会促使他们下定不生的决心。
单独二孩政策的最大意图,是调整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现象。去年陕西省计生委在其调研文章《陕西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思考》一文中指出,陕西省在2004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陕西老龄化还存在有别于其他地方的城乡倒挂这个反常现象,2010年该省农村老年抚养比为12.42%,城镇老年抚养比则为9.63%,并且继续保持着这一趋势。如果这种激励措施得以实施,那么,这样的比例差距,不是缩小,只会拉大。而问题也在这里。因为无论从现状还是长远看,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还很遥远的当下,老人养老,主要还是依靠子女。因此,对于陕西,更合乎逻辑的做法应是,如上海等地,对符合二孩政策者是鼓励生育而不是设法控制,不能让城乡差别进一步加大。
奖励弃生二胎,其实也是给地方政府财政人为制造负担。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陕西省20岁至34岁之间的生育旺盛期妇女目前已约有470万人。如果符合政策的三成妇女中的三分之二选择不生,这个奖励费用,就是个吓人的数字。这也应考虑在内。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开始全面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不少地方也存在着同样的现实问题,解决之,可以在制定实施细则时,通过对年龄、胎次间隔等进行限制等形式,而如何做好优生优育,如何平衡城乡医疗、教育资源等,则是更重要更长远的功课。用金钱奖励刺激父母在生与不生之间做出选择,只会加剧城乡差别,导致社会更大的不公。
(责任编辑:年巍)